企業每年最高可申請五十萬元科技創新券
- 發佈時間:2015-01-05 02:29:31 來源:貴陽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近日,《貴州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發佈。《辦法》規定,符合要求的企業可向省科技廳(智慧財産權局)申請發放科技創新券,每年最高申請額度可達50萬元。
《辦法》明確,科技創新券面額分為5000元、1萬元和5萬元。符合要求的企業可向省科技廳(智慧財産權局)申請發放科技創新券。獲得科技創新券的企業可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務機構等單位或其他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服務和技術成果。合同完成後,由科技創新服務單位持科技創新券到省科技廳(智慧財産權局)兌現。技術服務類企業每年最高申請額度可達20萬元,開發及成果轉化類企業每年最高申請額度達50萬元。同時,為放大財政科技經費的杠桿作用,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使用科技創新券的企業自籌配套資金不能低於科技創新券資金。
科技創新券是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的一種創新資助模式,有助於實現由企業自主選擇科技成果、科研方向、合作對象,使科技經費流向為企業和市場服務的科研機構和科技仲介機構,凸顯市場配置科技資源的導向。
(本報記者 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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