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築愛巢,分飛咋分割?
- 發佈時間:2015-01-03 13:29:28 來源:今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趙娜)有些戀人打算婚前共同買房,但又擔心萬一最後沒有走到一起,會出現不少麻煩。本市律師黃培提示,戀愛期間共同買房應當注意以下幾種可能出現的情況。
情況一:戀愛期間共同出資付首期款,房産證登記為兩人共有,實際一方還貸,後來雙方分手,房屋如何分割?
戀愛期間合夥買房要慎重,應簽訂出資協議,保留出資憑證。如果雙方分手沒有結婚,房子又是共同付首期款,房産證登記為兩人共有的話,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兩人同意,以雙方實際出資額確定比例份額。一方要取得全部産權需協商一致,並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還貸解押,再重新辦理抵押貸款。
情況二:戀愛期間買房,婚後辦産權證,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産?
如果購房時無貸款,不影響一方婚前財産的認定,婚後房屋也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産。如果購房時有貸款,婚後共同償還,那麼若離婚,産權所有人不變,婚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産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産,並由産權登記一方就其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情況三:因為種種原因不得不以一方的名義在戀愛期間買房,但是雙方都出資了,這種情況如何辦?
應就房産出資及歸屬等問題簽署一份協議書。雖然在大多數戀人看來,簽署這種協議是對戀人的不信任。其實簽了並不意味著兩情不會長久,不簽也並不能保證天長地久。如果真到了矛盾不可調和時,這份協議書可避免分手或離婚後雙方再為房屋財産的分割問題糾纏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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