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禁塑"全面實施 評:任重而道遠
- 發佈時間:2015-01-03 07:17: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把“限塑”改為“禁塑”,須從根本上改變消費者和商家的習慣,因此,必要的強制措施還是少不了的。當然,從生産流通的源頭治理尤其重要。
本報特約評論員鄭根嶺
新年伊始,往往是一些新法規開始施行的時間節點。吉林省就從元旦起在全省全面禁止生産銷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膠購物袋和塑膠食具,從而成為全國首個全面“禁塑”的省份。
一百多年前由美籍比利時人貝克蘭首次人工合成的塑膠,被列為20世紀人類最偉大的發明之一。時至今日,五花八門的塑膠製品不光廣泛應用於人們日常生活,而且成為其他諸多發明創造的材料支撐。然而,塑膠用品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膠袋、塑膠食具的過度使用,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毒害土壤影響農業生産,危害人類身體健康和其他生物的生存,還形成有礙觀瞻的“白色污染”。因此,吉林省重拳出擊頒布“禁塑令”,值得肯定。
其實,為了減少塑膠垃圾污染,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國就開始實行了“限塑令”,要求在超市、商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不過,因為只是著眼于“限制”和“有償使用”,加上執法和執行方面的原因,久而久之,這項本意不錯的“限塑令”竟有些形同虛設,到底有沒有起到預期的作用,現在看來頗成問題。至少,在絕大部分菜市場,在不少中小超市和自由市場,還有送餐行業,不可降解的廉價塑膠袋仍然大行其道。
在這種情況下,制定和頒布“禁塑令”,顯示出吉林省政府的施政勇氣,但這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要想落到實處,可謂任重道遠。且不説消費者多年來已經形成的隨手用塑膠袋又隨手扔圖方便的習慣,不少商家出於成本考慮也多半不願意使用價格相對高一些的可降解塑膠袋,這也是六年半時間以來“限塑令”難以發揮作用的主要原因。
把“限塑”改為“禁塑”,須從根本上改變消費者和商家的習慣,而新習慣的養成不易,舊習慣的破除更難。因此,必要的強制措施還是少不了的,比如吉林省規定對違者處以1000元到3萬元罰款,並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商場的巡查,還開通12315舉報投訴平臺24小時受理投訴舉報,以及其他配套措施。
當然,從生産流通的源頭治理尤其重要。一個是製造這種塑膠袋的源頭,一個是使用這種塑膠袋的源頭,都必須想方設法嚴卡死堵。
在“禁塑”方面吉林省在全國帶了個好頭。我們期待這種單兵突進的局面早些結束,全國更多的省份能夠積極跟進。果真如此,“白色污染”就有望得到根本治理,我們的生存環境也可以得到明顯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