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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息滿月,房貸月供不降反升?

  • 發佈時間:2014-12-26 01:33:03  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李素平

  央行降息已滿月,按理説房貸月供應該有所減少。不過,長沙的袁女士卻説,自己的房貸月供不降反升,竟然還多了50多元。這是什麼原因?

  就元旦後的房貸利率調整情況,記者昨日聯繫省會銀行個貸人士進行了一番了解,發現受到利率調整方式影響,部分市民的房貸月供的確可能出現明年1月份金額多於今年12月份的情況,而如果按照本月扣款金額還款,則可能出現不足額導致還款逾期。

  市民疑惑

  央行降息為何月供不降反升?

  3年前,袁女士用商業貸款買了一套小戶型,貸款總額36萬元,期限20年,選擇的是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月供在2800元左右。最近,袁女士致電貸款銀行的客服查詢,卻被告知,她明年1月份的月供是2751.8元。而袁女士卻清楚地記得,自己本月房貸的月供不到2700元。為何降息了,房貸月供不降反升?

  記者撥打袁女士房貸銀行的客服,得知袁女士的房貸月供金額不降反升,是因為袁女士的貸款合同約定的利率調整方式為固定日調整。換言之,此次央行降息雖從11月22日起,但銀行默認的房貸利率調整卻是從次年1月份開始執行新的利率。以袁女士為例,其房貸還款日是每月13日,而其2015年1月13日的房貸,是由調整前的2014年12月14日至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3日兩部分組成,利率因央行降息而有所不同。

  “之所以出現月供金額更多的情況,是因為袁女士選擇的是等額本息,銀行根據貸款人的貸款總額、還款本金等情況重新計算月供時,增加了她當月還款的本金。”該行客服人士回應稱。

  銀行釋疑

  1月分段計息,以2月月供為準

  事實上,袁女士説的月供“不降反升”並非個案,在各家銀行大多普遍存在,不過僅限于1月份。

  長沙某股份制銀行零售信貸部經理表示,目前大部分銀行對房貸客戶放款時大多約定的是遇到央行降息,利率在固定日調整。即利率調整後的次年1月1日起調整房貸利率。由於新利率是從1月1日起執行,因此1月月供中的利息是分段計算的——12月的利息按照老利率計算,1月的利息按照新利率計算。假設貸款扣款日為每月20日,那麼1月份月供利息就由12月最後11天的利息和1月份頭20天的利息組成。如果貸款還款日比較靠近月頭,那麼1月份使用新利率的時間較短,就可能會造成部分客戶月供上升。而2月份往後,利率不存在分段計算,就沒有這個問題。仍以袁女士為例,銀行客服後臺測算告知,儘管其2015年1月13日的月供為2751.8元,但到2015年2月13日,袁女士的月供則降為了2624.78元。

  “1月份的月供並不能代表2015年全年的月供標準,而應以2月份所交的月供金額為準。”前述股份制銀行的個貸負責人提醒,考慮到1月份月供可能存在小額增加情況,尤其是還款日在每月2日、3日、4日等時間較為靠前的市民,需格外留心1月的月供金額,留意銀行的還款提醒短信或者致電客服諮詢。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最好在房貸扣款的銀行賬戶多存幾百元,以免因扣款不足而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如果想弄清楚具體還款金額,市民也可致電房貸經辦銀行客服電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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