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審批項目違反空間發展規劃將被追究刑責
- 發佈時間:2014-12-25 16:27:3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銀川12月25日電(記者鄒欣媛)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了解到,從明年1月開始實施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規定,擅自改變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確定的空間佈局、審批項目違反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將被追究刑責。
為防止寧夏因人因事變化造成空間發展戰略佈局頻繁改動等情況,自治區人大以立法形式,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按照將“寧夏作為一個城市規劃建設”的思路,著眼20年優化空間佈局,保證寧夏空間發展佈局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該條例明確將空間發展戰略規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規劃的編制依據。各級人民政府嚴格實施空間發展戰略規劃,不得擅自改變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確定的空間佈局和戰略部署。建設項目審批機關在作出項目審批決定前,應根據空間發展戰略規劃進行合規性審查。
該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擅自改變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確定的空間佈局和戰略部署的,或審批項目違反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的,將由上級人民政府、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情節嚴重的將被撤職、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