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金屬所一項目招標被斥“最沒底線”
- 發佈時間:2014-12-25 01:00:1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有業內人士近日對《經濟參考報》記者爆料稱,中國科學院金屬研究所(以下簡稱“中科院金屬所”)的高端金屬結構材料研究及工程化實驗研發保障平臺項目9#實驗樓工程(以下簡稱“9號實驗樓”)施工招標過程存在一系列問題,對不同的企業招標標準不統一,復議擅改技術評分,前後行為自相矛盾。“中科院金屬所9號實驗樓施工的招標,是我遇到的最沒底線、最不講道理的招標。”參與此次投標的張某對記者説道。
奇怪的評標標準
9月19日,中國科學院金屬研究所發佈了高端金屬結構材料研究及工程化實驗研發保障平臺項目9#實驗樓工程。11月21日,中科院金屬所9號實驗樓的項目招標開標,中標候選人第一名是瀋陽天北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投標報價是1696萬元,評審得分94.91分;第二名是遼寧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投標報價是1676萬元,評審得分是94.58分;第三名是瀋陽山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投標報價是1710萬元,評審得分是91.63分。有兩家單位被廢標,一是東北金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廢標原因是該公司施工資質為特級,按照建設施工資質要求,特級資質限承攬3000萬元以上工程;二是鞍山市環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廢標原因是該投標單位的授權委託書上沒有簽字蓋章。
值得注意的是,同時進入中標候選的還有瀋陽北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但《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瀋陽北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上看到,該公司具有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該資質證書顯示,可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而在中科院金屬所發佈的9號實驗樓的招標文件中,記者並沒有發現此次招標不允許特級資質企業投標。而在投標人資格要求方面,9號實驗樓的招標文件稱,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這次廢標極其不合理。中科院金屬所于2013年10月3日開標的8MN液壓快鍛機組基礎項目,中標價246萬元,中標單位是具有特級資質的東北金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業主對此很清楚,為什麼以前能投,現在就不能投了?”張某表示,“退一步講,假定特級資質企業不能投標,但投標單位中是特級資質的不止東北金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家,瀋陽北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也是特級資質,為何不廢它?”
針對這個問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孝德表示,兩個投標人一個被廢一個沒被廢,招標公司的做法匪夷所思,已經不能用常理來理解了,被廢的那一家還沒怨言,那麼就需要深思、調查這次招標背後是否存在圍標、串標、徇私舞弊的情況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採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屬於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吊詭的是,9號實驗樓的招標文件中顯示,在評分標準方面,如果投標人能提供2011年至今承建的建築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額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每有一項加1分。如果能承攬3000萬元以上項目的特級資質不能投標,那為何該項目在評分上又設定5000萬元以上業績的加分標準?
蹊蹺的復議
對於被廢的鞍山市環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張某稱,如果投標單位授權委託書沒有簽字蓋章,連報名這一關都過不去,怎麼可能在開標時才發現?面對這樣的開標結果,張某提出了質疑。
該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中建精誠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因為有人對中科院金屬的9號實驗樓施工項目招標提出異議,所以該項目招標進行了復議。隨後,瀋陽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將中標公告的資訊刪除。
然而,12月11日的復議結果令人再跌眼鏡。公告顯示,中標候選人第一名仍是瀋陽天北建築安裝工程公司,評審得分是95.44分;第二名仍是遼寧城建集團有限公司,評審得分是94.23分;第三名是瀋陽山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評審得分是91.63分。廢標單位有瀋陽北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東北金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環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三家。
記者發現,第二次公告的瀋陽天北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遼寧城建集團有限公司的評分與上次不同。“我異議的是廢標標準不統一,並沒有對技術標提出異議,作為復議,怎麼能擅改評分呢?”張某不解。
招標文件顯示,本次評標採用的評標方法是綜合評分法。所謂綜合評分法,即如果有效投標單位超過7 家(包含7),則去掉1 個最高價,去掉1個最低價(若小于7 家,則不去),將其投標報價取平均值後乘以97%作為基準值;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每高於評標參考價1%則扣0.5 分,每低於評標參考價1%則扣0.5 分,最高為55 分,最低為0 分。因為技術標(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方面的內容)方面各家都不會丟分,所以基本上是誰的投標報價離基準值越近,誰就中標。消息人士表示,綜合11家投標人的報價,這次招標的基準值是1685萬元。
參與評標專家承認違規
沒有通知所有的投標人到場,也沒有再次對所有的投標人進行匿名評分,所以,此次復議應該不算重新評標。既然不是重新開標,為何要改動技術標分數?面對這個問題,中科院金屬所所長助理孫曉峰明確表示,第二次是重新評標,用的是第一次開標的評委。
這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有業內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一般都是評標前半個小時才抽評委,就是為了防止“串供”。如果是復議的話就不能動其他的分,若是復議要重新評標的話,就要重新抽評委。對比中科院金屬所此次前後的行為,明顯有些自相矛盾,而一位參與全程工作的評委專家則私下對記者表示,(中科院金屬所)這麼做確實是不允許的。
依法實施招投標,一方面能讓招標人採購到質優價廉的工程和服務,另一方面能保證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然而,在中科院金屬所的這次招標活動中,前後自相矛盾、適用標準不統一、擅改評分、投標人不公平待遇等問題盡顯,為何還能順利地進行招投標?
面對種種疑問,孫曉峰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招標工作由招標公司負責,他不知情,有什麼問題應該找招標公司。12月19日,記者就相關問題致函中建精誠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截至發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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