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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事:養老保險"並軌"改革方案有望出爐 期待破除人為不公

  • 發佈時間:2014-12-24 21:36:2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張周來 烏夢達 周蕊 袁慧晶)23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我國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份涉及數千萬人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引發廣泛關注,新華社記者就此採訪了多位專家進行解讀。

  養老保險“雙軌制”人為不公有望破除

  當前我國存在三種養老制度設計,分別是農民、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三種制度。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介紹,農民的保障水準相對最低,企業職工要繳納養老金,但退休後養老金替代率只有40%-50%,而機關黨政事業單位過去不繳費,退休的養老金替代率還有80%-90%,這造成了巨大的不公平。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過去不用繳納養老保險,但退休後養老金待遇卻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一直廣受詬病。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數據顯示,2013年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約為3400元,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只有1900元,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這種差距有擴大的趨勢。

  上海市社科院城市與人口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胡蘇雲説,原來的“雙軌制”造成人為不公平,新的改革將統一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要防止養老待遇差距過大,但也不等於平均主義,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繳費水準,“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體現一定的差異也是正常的。

  個人賬戶鉅額資金缺口誰來買單?

  目前全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達到3700多萬。以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制度屬國家保險模式,個人不繳納任何保險費,個人賬戶上的空賬,已構成了巨大的轉製成本。

  此前有學者測算,按照8%的個人繳費率,如果3000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2500元,每年空置的個人賬戶少繳費用達720億,如果再加上700多萬在職公務員,財政負擔就更大。

  汪玉凱認為,現在改革一個比較現實的辦法是對這些群體過去沒有繳納的部分視同繳納,此後由個人和單位按比例共同負擔。事實上,自2001年以來一些地方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新聘用員工已經廣泛採用了這種辦法。

  南開大學社會建設與管理研究院院長關信平説:“此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中原本就不包含養老保險,同時他們已被承諾退休之後可以領取退休金。有人説讓尚未退休的公職人員補繳個人負擔的養老保險費用,這是不現實的,改革需要成本,國家財政投入保障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為何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普遍擔心福利待遇下降,尤其是原本待遇就偏低的地方基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此次改革方案明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實際上很多地方已經從今年開始對公職人員工資水準進行了適度提高。

  江西師範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顏三忠表示,“根據改革方向,之前由國家財政承擔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保險繳納,未來將由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但在短時期內,這一群體進行工資調整的支出依然來自國家財政支出,實際上只是繳納保險的形式有所變化。”

  關信平認為,適當提高工資有利於避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群體受到衝擊和影響,減少改革阻力。改革實施後公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部分由中央財政統籌保障,基本養老金水準與個人歷年的繳費水準、繳費年限掛鉤,其餘部分則在補充養老保險方面有所差別,根據自身或單位經濟實力和經濟狀況,視具體繳費情況而定。

   改革實施應關注哪些風險?

  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顧駿指出,改革方案明確提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這就意味著還應完善機關事業單位的考核機制和薪酬機制,解決人浮於事、冗員問題,規範非正常福利和灰色收入,在不增加財政支出總額的基礎上,“擠”出新增的養老支出。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説,教育、醫療等事業單位向社會提供重要公共服務,要防止這些機構因為承擔大量養老金支出而推高基本公共服務的價格。“如果改革成本轉嫁到老百姓身上,加劇‘上學貴’‘看病貴’等問題,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

  關信平認為,“並軌”改革後數千萬人加入繳納養老保險的行列,個人賬戶累積的資金會更多,國家財政也要為此大幅增加投入,資金越來越多會帶來很多管理挑戰,如何讓資金管理更為安全、可控、高效,還需要進一步細化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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