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停止徵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
- 發佈時間:2014-12-24 21:31:46 來源:蘭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蘭州晚報訊(記者方言)為落實《財政部關於停止徵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相關工作,省政府辦公廳12月22日下發《關於停止徵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境內停止在成品油批發、銷售環節徵收價格調節基金。
《通知》指出,停止徵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費。對不按規定停止徵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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