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股票收受好處費470萬
- 發佈時間:2014-12-23 14:31:43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上海12月22日電 在剛剛度過了自己42歲生日的第二天,華寶興業前基金經理牟旭東因推薦股票收受好處費470多萬元,22日站在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被告席上。
根據公訴人的起訴書,被告人牟旭東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自2007年起,任職華寶興業基金公司研究部並擔任華寶興業多策略增長基金經理時,即向成都誇常科技有限公司推薦股票。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間,誇常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其控制的股票賬戶與牟旭東管理的基金趨同買入寶鈦股份等22隻股票,累計成交金額2.19億余元,獲利538萬餘元。同列為本案被告的還有成都誇常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實際控制人鄒方霖。
根據牟旭東的供述,他自2007年起,多次使用無記名的電話卡與誇常公司工作人員聯繫推薦股票,共涉及了一百多只股票,與其管理的華寶興業多策略增長基金趨同率60%左右。誇常公司按照股票盈利額40%的比例輸送給牟旭東好處費,金額高達474萬餘元。牟旭東當庭認罪,並表示接受法律的懲處。
法庭宣佈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公開數據顯示,牟旭東在擔任華寶興業多策略增長基金經理的5年多任期內回報率僅-32.22%,遠低於同期可比基金。但牟旭東在華寶興業基金公司內部卻接連有所晉陞,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任華寶興業國內投資部總經理,2012年4月起任投資副總監,2014年初從該公司離職。
專家認為,“老鼠倉”頻現,其所在的基金公司應該被問責。案發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案發後以“該基金經理已經離職”為由撇清干系,這種態度也是助長“鼠患”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説,有關人員在公司的行為“公司不知情”,本身就是公司失察。“老鼠倉”案件不斷曝光,反映了基金公司存在用人失察、內部風險控制失靈、投資者風險警示機制失靈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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