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被指公款吃喝,是“得罪人”了?
- 發佈時間:2014-12-23 02:31:1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隨著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強,各地紀檢監察部門查辦違紀案件越來越多,其本身正在成為一個焦點。公眾期待從紀檢部門那裏看到反腐的成果,也期望紀檢部門本身成為反腐表率。
近日,江蘇省姜堰市紀委公款消費的“內部賬”被人曬到了網上,引發網民圍觀。據悉,帳單大部分消費是姜堰市原紀委書記(現泰州市紀委副書記)欒立平個人接待或“送人”用的,其中既包括螃蟹、甲魚等土特産,也包括名牌襯衫等奢侈品,還有酒店個人用品等。
爆料人能夠拿到內部財務賬目及銷貨清單等原始單據,表明這次舉報的背景恐非簡單。這使得當事人欒立平回應的“紀委查辦案件,肯定要得罪人”一語,引起猜測紛紛。但從事件本身來看,猜測誰是舉報人意義不是很大。關鍵要看,舉報內容是否屬實,證據是否充分。
具體來講,舉報內容至少涉及兩個問題:一是相關消費是否全部屬於當事人所為,即涉及違紀情節認定問題;二是,相關舉報事項多數發生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及“反四風”活動開展之前,涉及處罰標準和力度等問題。
從披露單據看,其中有部分或屬欒個人所為,也有部分應是作為部門負責人的簽字報銷行為,比如涉及多個房間的酒店消費等,應當屬於後者,這些情況和問題不難查明。至於當事人表示,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前,“紀委接待方方面面的來人,這個情況也是有的”,這能否作為“從輕發落”的依據,仍需進一步厘清。若説事情發生在“八項規定”出臺以後,則屬於“頂風違紀”,自是要嚴加處分。
不過這起針對紀委幹部的舉報事件,卻也説明瞭一個新動向。這就是,隨著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強,各地紀檢監察部門查辦違紀案件越來越多,其本身正在成為一個焦點。公眾期待從紀檢部門那裏看到反腐的成果,也期望紀檢部門本身成為反腐表率。
正因如此,對於紀檢部門的幹部更當高標準、嚴要求,嚴格加以約束。俗話説,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只要紀檢幹部行得正、站得直,不與任何違紀違法行為沾邊,完全不用擔心得罪人,正所謂“打鐵還需自身硬”。近期以來,中央紀委和各地紀檢部門陸續通報多批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用意正在於此。
所以,對於這起舉報事件,是否有人試圖借此打壓地方紀檢部門的反腐鬥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關部門應該及時介入調查,還原事件真相。若真涉及違紀違法,“得罪人”也不能算作脫罪理由,自然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魏英傑(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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