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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罐”之爭加多寶一審敗訴賠1.5億表示將繼續上訴

  • 發佈時間:2014-12-21 09:12: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紅罐”之爭加多寶一審敗訴賠1.5億 表示將繼續上訴

  央廣網財經廣州12月21日消息(記者鄭澍 魏紅欣)一場歷時19個月,有“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之稱的廣藥王老吉、加多寶“紅罐之爭”案近日公佈一審結果。廣東省高級法院公開宣判,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構成侵權,並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人民幣,以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多元。對此,加多寶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

  “紅罐”之爭由來已久

  喝紅罐還是喝綠包,對於消費者來講,有的糾結,有的無所謂,而王老吉和加多寶之間,由“涼茶”引發的恩怨由來已久。從開始火遍全國的涼茶廣告語“怕上火,喝王老吉”到後來廣藥集團收回加多寶公司對“王老吉”商標的使用許可,再到加多寶推出新的廣告語:“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爭論聲一直沒有停止過。

  現在,“紅罐”包裝的歸屬權,有了一審定論。本月19號下午4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紅罐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認為加多寶方面的訴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駁回他們的全部訴訟請求,要求加多寶自判決生效起7天內,停止並銷毀相關紅罐産品,賠禮道歉並消除相關影響,承擔相關訴訟費用。同時,支援王老吉提出的索賠1.5億元以及相關費用的申請。

  爭的是背後商業價值

  對於判決結果,加多寶當庭表示不服,堅持認為“誰創造誰擁有”,並且説要上訴到最高院。加多寶集團法律顧問姚嵐説:

  姚嵐:都非常清楚的知道,這個産品從誕生之日起就是加多寶公司在生産,那麼這個知名商品的所有人一直是加多寶公司,只不過是在這個過程中,曾經用過別人的商標,後來又改用了自己的商標,僅僅是商標的變化,並不因為商標的變化就改變這個商品的屬性。

  紅罐之爭,爭的不僅僅是紅罐,而是背後的商業價值。王老吉方面律師史玉生坦言智慧財産權的重要性就恰恰在此。

  史玉生:智慧財産權本身是能帶來價值的,它的價值是讓大家都能夠認可的,誰擁有這個智慧財産權,就可能形成在市場推廣和經營方面的優勢,我想這是不言而喻的。

  加多寶不服判決“嚴正聲明”

  在當天宣判後的一個小時,加多寶就向多家媒體發出關於此案的“嚴正聲明”,稱“沒有加多寶就沒有紅罐涼茶”,廣藥在2012年6月起生産的紅罐涼茶,跟加多寶使用了18年的正宗配方、生産工藝完全不同,與加多寶生産的紅罐涼茶存在著本質區別,“是明目張膽地欺騙消費者”。並且表示,一審判決因為加多寶上訴不産生任何法律效力,生産經營活動也不會受到影響。加多寶集團黨委書記龐振國説:

  龐振國:我們會用好我們的合法權益。在上訴期間,一審判決的這些結果都是無效的。

  看來,王老吉和加多寶之間的紅罐之爭還不會就此止步,訴訟程式沒有完全走完,鬥爭就會一直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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