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信託保障基金”三大問題:“安全網”足夠安全嗎?
- 發佈時間:2014-12-20 16:40:0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蘇雪燕)在市場上縈繞著信託風險增大、“剛性兌付”即將打破的種種憂慮時,監管層精心為信託業織就的行業自救“安全網”——信託保障基金,終在12月19日問世。
新成立的信託保障基金公司由13家信託公司和信託業協會出資、註冊資本達到115億元。這一保障基金真的能像外界所希望的那樣,為信託業構建“安全網”、“上保險”嗎?
保障基金和“剛性兌付”到底什麼關係?
保障基金著力點在於化解信託業風險事件。基金從醞釀成立至今,就一直伴隨質疑之聲——這到底是構建行業自救的“安全網”,還是事實上就是變相“剛性兌付”?
信託産品本是“買者自負”,可能會損失本金、收益,需要投資者自擔風險的産品。但我國的信託計劃過去在出現兌付困難時,總會出現種種辦法為投資者“兜底”。這一現象被稱為“剛性兌付”。過去一年來,中誠信託旗下的“誠至金開1號”出現兌付危機,以及後來爆出的其他信託産品兌付風險事件,最後都無一例外被“兜底”了。
這種剛性兌付對市場的健康發展並不利,打破“剛性兌付”的聲音不絕於耳。但一旦打破剛性兌付,信託産品風險大大增加,市場會不會喪失對信託業的信心?這是個“兩難”抉擇。
信託保障基金在這時候出現,正為了解決這一“兩難”問題而來。專家表示,信託保障基金資本金115億沒有國家財政出一分錢,沒有使用央行再貸款,就是要通過行業自身的力量來構建市場對信託業的信心。
“即便可以緩解短期流動性,信託保障基金也是風險處置的最後一道防線。”中鐵信託副總經理陳赤博士表示,“當風險出現時,信託公司首先要自己想辦法千方百計化解風險,如果出於道義和品牌的考慮,信託公司可通過自籌資金先行兌付投資者;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在股東支援下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即“生前遺囑”);如果這些都無法解決才會動用該基金。“
“信託保障基金不同於保險保障基金、也不同於期貨投資者基金保障基金、證券投資者保障基金,後三者都是直接保障投資者、保單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減少他們的損失。信託保障基金並沒有和信託投資者直接掛鉤,其主要目的是防範行業風險蔓延、外溢,扎牢行業風險的籬笆,”陳赤説,“相信保障基金的成立能為今後平穩有序打破剛兌發揮作用。”
13家信託公司會不會“忽略民意”?
出資的13家信託公司,如中融信託、中信信託等,都是行業內實力強、規模大的公司。而按照《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無論大小信託公司,增量信託項目都需要繳納認購保障基金。質疑又出現了:這13家大公司會不會剝奪了小信託公司的“話語權”?
“在公佈的信託保障基金理事會名單裏,有信託業協會的專家理事,有來自銀監會轉任保障基金公司高管的前官員,這對關注小信託公司利益、保障信託業整體發展有重要作用。”陳赤説。
內部人士透露,在負責保障基金實際運營的保障基金公司中,信託業協會雖然僅僅出資1千萬,但享有一系列特殊股東權利,如目前11名董事會成員可提名4位,且可提名董事長和總裁,並對公司的重大戰略決策享有一票否決權。另外信託業協會會長兼任公司監事長。
“基金募股時有不少信託公司熱情很高,單家意向出資40-50億,原本計劃100億股本金,認購規模突破了220億。但經過反覆測算,保障基金公司的資本金放大杠桿後如果需要(上限8倍)有近一千億資産規模,加上保障基金自身的規模預計未來三年可達到千億,可以比較從容應對行業的風險事件,構築信託行業的安全墊。”該內部人士説。
會不會衝擊通道類業務?
過去,一些銀行為了繞過央行的貸款規模限制,將相關需要貸款的項目由信託公司“打包”處理成理財産品,然後再由銀行出售給投資者。這類銀信合作的“通道類業務”一直飽受詬病。
按照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由信託公司或融資者認購”,這意味著無論是信託公司主動管理的産品,還是通道類業務産品,都要按照1%的標準來認購。但通道類業務,信託公司作為“通道”利潤並不高,卻面臨相同的認購標準。這或將加速通道類業務向基金子公司、券商資管轉移。
“這也從側面反映了監管層並不鼓勵信託公司發展通道類業務的態度,”陳赤説,“通道類業務中信託公司並沒有太大利潤空間,而一旦出現問題,信託公司則有可能無法完全切割風險。”
業內人士表示,以此前中誠信託兩期發生兌付危機的産品為例,業務是銀行介紹的,收入也是銀行拿大頭,“但出問題後信託公司照樣跑不了。”因此,鼓勵發展信託公司發展通道類業務並不可行。
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近日的數據,截至三季度末,信託業管理的信託資産規模為12.95萬億元,較去年末增長18.7%;較今年二季度末環比增長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