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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設計師連殺兩上司 一審死刑

  • 發佈時間:2014-12-20 10:33:32  來源:南昌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故宮博物院展覽部陳列設計組設計師鄭志標,因工作矛盾殺死展覽部原主任胡某和時任主任馬某一案,北京二中院19日上午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鄭志標死刑,並分別賠償兩名死者家屬喪葬費、交通費各3萬餘元。

  公訴機關起訴説,鄭志標因工作矛盾,對故宮博物院展覽部原主任胡某、現主任馬某心懷不滿,遂起意殺人。2013年10月25日11時,鄭志標先後在故宮博物院南三所的男廁所和食堂內,持刀猛刺胡某頸部及軀幹部數刀,猛刺馬某軀幹部數刀,刺破胡某的右側頸總動脈等,刺破馬某的心臟、左肺上葉及脾臟等臟器,致二人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認為,鄭志標因工作問題與被害人發生糾紛,起意殺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據此應當依照刑法故意殺人罪予以嚴懲。

  記者了解到,鄭志標當庭已表示上訴。

  ◎庭審回顧◎

  庭辯焦點:“為了文物”殺人?

  今年12月2日,鄭志標被控故意殺人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他當庭認罪,並稱其作案動機是“為了文物”。庭審中,控辯雙方針對“為了文物”這一焦點問題展開激烈辯論。鄭志標的辯護律師稱,鄭志標殺人的動機完全與個人恩怨無關,純粹是為了工作、為了文物。

  而被害方的代理律師則認為,鄭志標曾向故宮提出工作中需要完善和改進的意見,故宮方面在經過了解之後已經採取措施進行改正和解決,還有一些問題經過調查後發現並不存在。

  ◎新聞人物◎

  《故宮》總編導鄭志標

  今年50歲的鄭志標,1988年從中央美院國畫係畢業後,分配至故宮博物院紫禁城出版社擔任美術編輯,後被調到展覽部。案發前鄭志標是故宮博物院展覽部的設計師,曾擔任12集大型紀錄片《故宮》的執行總編導。

  ◎延伸閱讀◎

  在家人眼裏 鄭志標對文保偏執成魔

  “他説過,如果故宮的玉山在搬運的時候倒了,他會在第一時間撲到它的下面,給它當個肉墊。”鄭志標的弟弟鄭志勇先生對記者説。在家人的眼裏,大學畢業後直接進入故宮,被華人世界頂級的文物珍寶浸潤了20多年的鄭志標,早已變成了一個文物癡、文物魔。

  在單位總愛提意見

  在單位,他是個沒完沒了提意見的人,從展架是否牢靠、放展櫃的地板是否結實、布展材料是否防火……正常人眼裏一切正常的展覽場所,在他眼裏總是隱患百齣。即使是在12月2日開庭審理他犯下的殺人大罪時,法官要求他講述案發的前因後果,他還是絮絮叨叨地講了好些雞毛蒜皮、細枝末節的小事:展櫃放在略有朽壞的地板上,倒了怎麼辦,該用石棉的地方用了海綿,著火怎麼辦……

  接觸文物焚香齋戒

  家人覺得,2005年,鄭志標作為央視巨制《故宮》的執行總編導,既是他人生的高峰,也是他日益走向偏執的起點。從1988年進入故宮開始,他接觸的一直都是自己所負責領域內的文物,而在擔任執行總編導的時候,故宮裏絕大多數頂級文物都曾被他親手觸摸。有位同事甚至説,他在接觸文物之前,還會焚香齋戒。專題片拍完了,鄭志標變得比以前更加偏執。

  電視片《故宮》稱得上是一部心血之作。在同事們眼裏,鄭志標在拍攝時表現得幾近苛刻。在一次拍攝朝會時,“大臣們”手持的笏(hu,讀“戶”音)板大頭朝上,小頭朝下。鄭志標當時也在現場客串群眾演員,拍到半截他注意到這個情況,感覺不太對勁,立即喊停,打電話給專家,最終確認笏板的持法是小頭向上,大頭向下。已拍攝了40分鐘的素材全部作廢,推倒重來。

  鄭志勇説,“他這時基本算是中魔了。不知怎麼就讓他産生了一種嚴重錯覺,好像他就是文物的保護神一樣。”

  案發之前情緒較怪

  鄭志標的妻子講,案發之前,他的情緒一直比較怪。他經常畫畫,畫面上的線條在內行人看來更像是在體現他內心的某種掙扎。

  鄭志勇説,對哥哥犯下的重罪,家人其實沒什麼可替他辯解的。但無論如何,家人有義務將他們所了解的鄭志標的行兇動機明確地説出來。“他在家裏是個連爭取提高自己收入、改善居住條件都提不起興趣的人。他不是因為出於個人私利的目的行兇殺人。”這個看法與被害人家屬的看法倒是不謀而合。12月2日開庭時,鄭志標的老領導、被害人胡某的家人對記者説,胡某對工作也是認真負責,跟同事關係非常好。他和鄭志標爭執全部集中在“文物該如何保護、如何展覽”的具體工作問題上。因此家人對事發後有媒體報道説兇案的原因是鄭志標與被害者之間的個人恩怨,是因為鄭覺得上升渠道被兩位領導壓制,這讓被害人家屬非常不滿。

  “到底是為了工作還是為了私怨,這事關名節!”鄭志勇最後説。

  (綜合新華社、《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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