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煤炭降關稅還需降産能
- 發佈時間:2014-12-18 10:52:11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周俊生(財經評論員)
財政部日前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將適當降低煤炭出口關稅的稅率。儘管財政部還沒有公佈稅率下降的幅度,但業界普遍認為,這個稅率可能會降到3%。如果這一預測是準確的,那麼相對於目前執行的10%的煤炭出口關稅稅率,降幅還是比較大的。
促使財政部出臺這一減稅政策的動機,顯然是為了推動出口來化解我國居高不下的煤炭産能過剩問題。近幾年我國煤炭出口持續下降,從2012年開始跌破千萬噸,今年1-10月僅有583萬噸。與此同時,我國的煤炭進口卻出現了持續增長,近幾年每年都在2億—3億噸的水準。
這種進出口上的嚴重“倒挂”,是由國産煤炭和進口煤炭之間出現的價格差異造成的。目前,我國煤炭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優勢,已經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還以5500大卡動力煤來説,我國煤炭在出口退稅後的價格約為450元/噸,加上海運費30元/噸,運到日本的價格為480元/噸,而同樣的産品從澳大利亞運到日本的價格僅為440元/噸。因此,對於出口煤炭來説,降低出口關稅力度還應加大,甚至可以實行零關稅。
大幅降低關稅或實行零關稅,表面上看會使國家減少財稅收入,但高企的煤炭積壓産能事實上也需要國家投入財政補貼。因此,如果要算總賬的話,大幅降低關稅,提高出口煤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不僅可以起到化解産能的積極作用,對於減輕國家為此承擔的財政補貼壓力,也是有好處的。
對於我國煤炭行業來説,大幅度的降稅甚至實行零關稅,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更為迫切的是必須花大力氣把過剩産能降下來。目前,我國擁有煤炭出口資質的企業只有4家,即神華、中煤、五礦和山煤,它們都是大型的國有企業,對於市場壓力缺乏敏感性。因此,這些國企有必要通過引進民營資本實現與市場接軌,建立起用市場需求調節産能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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