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擬計提風險準備金
- 發佈時間:2014-12-18 01:35:12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肖娟)近日,有消息稱銀監會加急下發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銀行理財業務進行規範。其中,銀監會擬對銀行理財計提風險準備金。業內人士表示,新規旨在化解銀行理財風險,打破剛性兌付。
新規旨在化解風險
“現在投資者買理財産品,由於有銀行的隱性擔保,絕大多數投資者只比較收益,對理財産品的具體投向並不關心。”星城一位銀行業人士表示,但今後大的趨勢是不再剛性兌付,因此通過銀行理財計提風險準備金的方式化解風險。
市場上流傳的消息為:如果按照《徵求意見稿》要求,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為理財産品餘額的1%,若按照目前銀行理財約15萬億元左右的規模,那對應的風險準備金為1500億元。但記者並未從銀監會官網上得到證實。
值得一提的是,12月12日,銀監會聯合財政部發佈《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監管層在信託業風險到來之前進行預案,希望據此建立市場自救的機制,從而防範風險。不排除銀監會通過對銀行理財業務實行計提風險準備金的方式來化解風險。
鼓勵銀行向凈值型理財轉型
網路流傳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銀監會將對銀行理財産品進行分類,通過對不同類型的銀行理財産品計提不同的風險準備金,從而引導銀行理財向凈值型理財産品轉型。
近兩年來,在打破銀行理財産品剛性兌付方面,銀行已經進行了一些嘗試,從近兩年來銀行業的産品結構可見一二。如部分銀行除了推出固定收益型理財産品外,還推出了結構性理財産品、凈值型理財産品。
但其中,預期收益率型産品佔比達90%以上,且為迎合投資者的理財習慣,部分銀行在推介這兩類産品時,仍套用固定收益型理財産品的格式。可見,銀行理財由預期收益型向凈值型理財的轉型仍任重道遠。
基金業率先實行風險準備金制度
其實,銀行理財計提風險準備金應是借鑒基金業的經驗。2006年,基金公司的風險準備金正式開始。彼時,證監會要求基金公司每月從基金管理費收入中計提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用於賠償因基金管理公司違法違規、違反基金合同、技術故障、操作錯誤等給基金財産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的損失。2008年,證監會要求基金公司將計提比例從5%提升至10%。
2012年,大成基金因重慶啤酒疫苗夢破滅,旗下基金市值大縮水曾引發持有人不滿。為消除民怨,大成基金旗下的大成優選股票基金曾發佈風險準備金補償公告,將截至2011年12月31日基金業績風險準備金賬戶應計提金額合計2323.4775萬元(含賬戶累計利息36.56萬元)一次性劃入基金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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