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洪:努力建設法治國企
- 發佈時間:2014-12-17 07:43: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努力建設法治國企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原所長 陳小洪
要談陽光國企,離不開法治國企,這兩個話題有密切關係。
什麼叫陽光國企?一是國有企業目標是透明、言行一致、可以問責的;二是國企相關的政策是合理、公平、透明的,也是言行一致的;三是國企的行為,是能得到老百姓和市場監督、評估和問責的。
什麼叫法治國企?一是國企的作為、行動和目標是有法律根據的。二是不僅要有法律根據,而且還要有規則性的制度配合,這樣法治國企才能真正行動。
陽光國企必然是法治國企,一個國企是不是符合法治,本身就是判斷是不是陽光的最基本因素。
當前,國企日益陽光,法治化水準也日益提升,但同時又存在一些問題。在法律方面,我們初步分析有3類問題,第一是針對國有企業的法律,包括《國資法》,還有很多地方需要調整和完善;第二是針對所有企業的經濟法、行政法,比如《反壟斷法》,是不配套、不銜接的,也使一些行為造成一些偏差。第三個是《民商法》、《公司法》都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沒有解決好,法治國企的水準就會受到限制。
建設和發展陽光國企、法治國企,需要多方面努力。就規則的不完善而言,可以有幾個辦法,第一確保可查,第二可追溯,第三證據鏈條完整,第四監管成本低。這些都做到位了,就為陽光國企、法治國企的建設,也為國企改革創造了條件。最重要的是國企自己要努力。要在明確方向的前提下勇於探索,還要有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