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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試點“食強險” 吃壞肚子最高可獲25萬元賠償

  • 發佈時間:2014-12-16 14:43: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吃壞肚子每人最高可獲25萬元賠償

  湖南省長沙市12月正式啟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消費者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每人最高可獲25萬元賠償。

  據了解,“食強險”針對食品生産企業、餐飲業、食品流通業三大領域,將企業的非故意、非惡意、無法控制、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損失納入保險賠償範圍,同時還承擔食品消費者健康受損後的身體檢查和産品檢測費用。此次試點企業還涵蓋了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藥店、部分生産企業和學校,並將逐步推廣到食品藥品各個領域。

  根據該險種的承保方式,對食品生産企業來説,因五種原因或情形致使消費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産損失,由涉食企業承擔相關經濟賠償,其中包括食品生産企業疏忽過失或食品混有異物;企業在生産經營過程中,因原材料遭受土壤、大氣、水等環境污染以及核輻射、核爆炸等放射性污染,出現重金屬、污染物質、放射性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企業在生産經營過程中,因國家暫無相關行業標準,致使其生産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等。

  據悉,企業投保的金額根據其年銷售額來確定。保險公司每年支付的賠償金額累計不超過150萬元,同時規定每次事故賠付給每個消費者的額度不超過25萬元。在這150萬元中,又規定每次賠償的限額為最高50萬元。(記者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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