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明年起統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發佈時間:2014-12-15 15:55:3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濟南12月15日電(記者魏聖曜)記者近日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2015年1月1日起,山東省將實行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打破城鄉居民身份限制,允許居民自願選擇醫保籌資繳費檔次。
據山東省人社廳醫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屆時山東省將實現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五統一”,其中山東省內17個市將率先統一醫保籌資標準,建立正常調整機制,統一確定個人繳費檔次,暫不具備條件的可採取多檔繳費方式,繳費檔次原則上不超過3檔,並打破城鄉居民身份限制,允許居民自願選擇繳費檔次。
山東省城鄉居民將實行統一的醫保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公平享有門診和住院醫療待遇;各市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用,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要達到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允許適當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差額不低於10%。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用,醫保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於70%;門診費用部分,醫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於50%。
此外,山東將統一醫保目錄範圍,居民基本醫保實行全省統一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目錄;同時按照標準統一、資源共用、數據集中、服務延伸的原則,建立覆蓋城鄉、統一的醫保資訊系統;對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原則上統收統支,暫不具備基金統收統支條件的市,可先建立市級調劑金制度。
據介紹,山東還將進一步完善醫保體系,合理確定大病補償方案。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部分可再獲50%補償,10萬元以上的部分給予60%補償,最高可給予20萬元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