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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馬大會達成氣候行動決議

  • 發佈時間:2014-12-15 00:31:3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記者 王婧 荀偉 劉隆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過了30多個小時的加時,當地時間14日淩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0次締約方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10次締約方大會終於在秘魯首都利馬宣告閉幕。

  190多個成員就2015年巴黎大會協議草案的要素基本達成了一致。儘管大會通過的最終決議力度與各方預期尚有差距,但這仍為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産生一份2020年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新協議提供了重要基礎。

  艱難達成決議

  這次大會1日開幕,原定12日下午閉幕。但一些發展中國家和談判方認為,最終決議草案沒有充分體現發展中國家的訴求,並且發達國家未能充分承擔其在應對全球變暖中應負的責任,因此要求大會重新起草文本,並追加磋商時間。

  最終,利馬大會通過了幾經修改的決議。這份四頁的決議被稱作“利馬氣候行動倡議”,要求各個國家或地區明年初遞交各自應對全球變暖的計劃,並以此作為明年巴黎氣候大會達成新協議的基礎。這份決議並未解決最棘手的問題,發展中國家的一些訴求也沒有得到體現,但最終還是包括了各國普遍關心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目標、德班增強行動平臺等相關內容。

  歐盟主管氣候與行動的委員米格爾·阿裏亞斯·卡涅特表示,這份決議為巴黎大會達成新協議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根據計劃,各方在利馬氣候大會上確定了新協議的要素內容後,將在明年5月之前形成談判案文,最終在明年年底舉行的巴黎氣候大會上討論和通過新協議,並於2020年生效。

  巴黎氣候大會計劃達成的新協議,將成為有史以來最宏大的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行動指南,將首次把各個國家和地區放在同一個平臺上來應對溫室氣體排放問題。該協議對於全球實現2℃的溫升目標來説至關重要,即將全球平均氣溫與工業化時代之前相比的上升幅度控制在2℃之內。聯合國的科學團隊認為,一旦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超過2℃,全球氣候變暖將進入更加危險的水準。

  多個難題仍待解

  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會後説,最終決議滿足了發展中國家的一些要求,達到了中國代表團預期的成果,雖然不十分滿意,但可以接受。他同時強調,明年談判的任務還很艱巨,需要各國既要有決心、雄心,還要展現出更大的靈活性。

  此次大會圍繞氣候談判主要議題的實質性爭議並未得到解決。最終決議文本一再被弱化,關於巴黎協議的核心議題——國家自主決定貢獻的表述比較模糊。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主張,按2011年德班大會的要求,巴黎協議應包括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多個要素,而發達國家始終側重減緩,並試圖弱化其他要素。

  利馬大會上,氣候資金問題獲得了一定進展,在出現新的捐資承諾後,綠色氣候基金獲得的捐資承諾已超過100億美元。但根據之前的決議,發達國家應在2010年至2012年每年出資300億美元作為綠色氣候基金的啟動資金,2013至2020年每年出資1000億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目前的捐資承諾離1000億美元的目標還很遙遠,並且依然沒有一個清晰的路線圖和實現路徑。

  而且,各方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如何體現在巴黎協議中還存在較大爭議。在減排問題上,發展中國家所堅持的這三項原則繼續受到發達國家挑戰。一些發達國家企圖曲解這些原則,意圖在新協議中將發展中國家納入強制減排國家行列,讓發展中國家承擔超出自身能力和發展階段的責任,從而幫助其逃避歷史責任。

  有氣候專家認為,如何在巴黎協議中與時俱進地反映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將是未來談判中最棘手的問題。

  中國積極開展南南合作

  在此次利馬氣候大會之前,中國宣佈了減排行動目標,並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的南南合作。中國一直與77國集團及“基礎四國”其他成員保持密切溝通,致力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下,推動南南合作機制。

  今年9月,中方在聯合國氣候峰會上宣佈將從明年開始,在現有基礎上將每年的支援資金翻一番,建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

  聯合國副秘書長、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納日前表示,中國通過南南合作機制為推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注入了新動力。

  埃及環境部長法赫米表示,南方國家需要通過開展務實合作,實現技術共用、知識分享,進而做出合適決策應對氣候變化,而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幫助還遠遠不夠。埃及感謝中方的幫助,並希望南南合作能加強技術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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