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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效率亟需提高

  • 發佈時間:2014-12-13 07:31:57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郭曉鳴高傑王薔

  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必然需要更多兼具市場經濟意識和農業技能的高素質勞動力,但是我國農業勞動力平均素質逐漸下降。要破解“誰來種地”這一難題,必須加強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目前,各地的農民培訓過程中,農民參與積極性不高、過於依賴政府投入、培訓效果缺乏持續性等矛盾十分普遍。如何以更加精準、更加多元和更加開放的方式提高農民職業培訓的效率,已經成為當前加速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和促進現代農業發展面臨的極為緊迫的任務。

  培訓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

  (一)培訓對象瞄準偏差,農民參與培訓激勵不足。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對象應限定於從事或有意願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群體,包括留守農村從事農業活動的農民、回歸農業生産的返鄉農民工、在農業領域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和退伍軍人、流轉土地進行農業經營的城鎮居民。但是,由於缺乏有效的瞄準機制,許多地區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培訓對象偏差的問題,具體表現為:一方面,培訓對象混亂。許多地區並未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和廣義農民培訓進行區分,將農民工等長期脫離農業生産的群體列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對象;另一方面,培訓內容混亂。不少地區將電焊、家政、烹飪等非農就業技能作為培訓課程。培訓對象和培訓內容的混亂導致本身想掌握農業經營知識的群體因得不到滿足而不願參加,而脫離農業生産的群體缺少參加培訓的客觀條件和主觀意願,相關部門為完成工作任務不得不通過強制或以物質激勵的方式促使農民“被培訓”,造成了培訓資源的浪費,也加劇了農民對培訓的冷漠甚至抵觸。

  (二)培訓主體單一,社會資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當前,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過度依賴政府投入,社會力量參與度較低,培訓資源未能得到高效整合和利用。組織農民培訓的實施單位集中在政府培訓中心,大量社會資源缺乏進入農民培訓領域的渠道,導致社會培訓組織相對分散,相互間缺乏統籌協調,也未能與政府資源有機聯結。一是培訓主體中政府所屬培訓機構所佔比重過大,單一的培訓主體難以適應市場經濟對農業技能的多元化要求,也使培訓過程出現政績化、形式化傾向;二是缺少有效的資源整合機制。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涉及多個部門,但是缺少有效的機制統籌安排分散在不同部門的項目、資金、師資等資源;三是社會培訓資源未被激活,在政府培訓資源不足的同時,大量社會資源未能有效利用。院校、各類盈利和非盈利組織等社會培訓資源較多,但由於缺少激勵機制和進入渠道,這些資源大部分未被激活。

  (三)缺乏長效機制,培訓效果持續性較差。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起來,缺乏對培訓效果的考核、監督、反饋,導致培訓過程中“短期化”行為較多,培訓效果的持續性較差。一是缺少有效的考核和監督機制。考核標準往往以數量為主,許多職能部門為快速完成任務對培訓品質並不關心。培訓監督職能由政府部門履行,農民和社會組織無法參與對培訓工作的監督評價,難以形成有效約束;二是培訓內容體系性不強。目前,大多數培訓仍採取集中辦班方式,甚至存在著組織者為完成政策任務而隨便應付的現象,培訓“零散化、突擊化、短暫化”,甚至“走過場”特徵明顯,缺少圍繞某一內容進行的系統化、連續性的培訓;三是培訓反饋機制不健全。目前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仍表現出較強的知識單向傳遞特徵,而被培訓者的實際需求、意見和建議難以向培訓機構傳遞,培訓主體也缺乏主動追蹤培訓對象的動力。反饋機制的不健全使培訓機構難以及時把握培訓對象的實際需求和培訓效果,也難以及時調整培訓方式和內容。

  提高培訓效率需要有針對對策

  針對當前職業農民培訓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的發展目標需求,對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實際效率提出以下五點對策建議。

  (一)建立規範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制度缺少統一的制度規範而導致農民培訓隨意性強、效果短期化更是當前農民培訓面臨的突出問題。為保證培訓的實際效果,提高培訓效率,要在允許地方自行確定培訓內容、形式和時間的基礎上,形成制度化的培訓流程和體系。要增強主管部門的培訓規劃能力,規範操作程式。管理部門在遴選培訓對象、認定培訓機構、選聘培訓師資、資金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品質保障機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農民培訓配套制度建設,通過建立培訓長效機制、激勵機制等完善的配套制度,激發農民參訓的積極性、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建立提高農民參與積極性的多元激勵機制

  農民參加培訓的意願是影響培訓效果的重要因素,而提高農民的參與積極性需要從多個方面入手。首先,要準確鎖定培訓群體。明確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根本目的及其與傳統培訓的差異,鎖定區域內正在或有意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群體,並根據不同群體的自身情況和實際需要開展不同層次的培訓;其次,要提高培訓內容和培訓形式的適用性。開展專業的農民培訓需求分析,根據需求分類開展培訓工作,針對不同群體實際情況和現實需求開展培訓;最後,合理運用物質激勵。將物質獎勵與培訓效果相掛鉤,更加注重增強“職業激勵”,以發職業資格津貼、優秀學員獎勵等方式有效提高農民對培訓內容本身的興趣。

  (三)建立政府主導下社會資源廣泛參與的培訓資源整合機制

  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農民培訓,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社會資源廣泛參與的多元農民培訓格局。首先,整合組織資源。建議成立地方性的綜合協調機構,統籌安排培訓項目和培訓資源。同時,鼓勵行業協會、社團組織及仲介機構等參與培訓,支援院校、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承擔培訓工作,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用。第二,整合培訓資金。綜合運用財政和金融手段,鼓勵龍頭企業、金融機構等參與投資農民培訓,建起以政府投資為主,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化投資機制。借鑒國際經驗,嘗試推進培訓項目經費“基金化”運作方式,由政府財政投入、企業投入、專業協會投入和社會力量捐助等構成專項基金,委託專業組織進行管理和運作,為農民培訓提供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第三,整合培訓資歷。建立全國統一的農民培訓認證體系,同時,加強學校教育與農民培訓在課程設置和資格認證方面的銜接,使學歷教育與職業教育相貫通,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評定相連接。

  (四)建立以農村人力資本需求為導向的培訓供給機制

  要構建起廣覆蓋、多層次的梯次培訓體系。一要設置多層次的培訓課程。如以培育農業管理者為目標的高級管理課程,以提高農民技術水準為目標的實用技術課程等,通過多層次培訓形成農村人力資本的梯次結構。二要構建新型農民培訓資訊服務平臺,完善以縣級政府為主的縣、鄉、村三級農民培訓數據庫,建立起農村勞動力資源檔案,一方面,讓培訓機構能夠了解農村勞動力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培訓內容及方式;另一方面,通過培訓資訊網路發佈農民培訓資訊,讓農民能夠更全面、及時地了解培訓相關安排。

  (五)健全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監督考核機制

  應創新考核機制,對培訓項目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督評估,以保證考核的客觀性、公平性和農民培訓項目的實際效果。一是要建立獨立的農民培訓監督考核機構。在每一個培訓項目中建立由政府相關部門、非政府組織、農業和教育專家、參訓農民等共同組成的培訓監督考核小組,對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效果進行全程監督和考核。二是要進行多渠道監督。通過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開放式網路投票、田間隨機訪談等方式,對培訓項目進行監督和考核。三是要接受社會監督和考核。聘請專業機構審計培訓資金,並公佈審計結果。

  (作者單位:四川省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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