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開發區評價辦法待完善 將建立退出機制
- 發佈時間:2014-12-10 16:4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2月10日電 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邱麗新今日就國務院辦公廳最新印發的《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進行了解讀。她表示,對於國家級開發區會有總量限制和要求,那些出現問題或者投資環境和發展水準達不到要求的開發區將被淘汰,使國家級開發區整體品牌價值具有含金量。
邱麗新表示,《意見》首次提出對國家級開發區動態管理。國家級開發區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從2009年開始對一些省級做的比較好的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到現在已經達到218家,整體來講是非常不錯的。
“但不排除有個別國家級開發區在未來發展中長期滯後或者出現重大環保問題、社會穩定問題等其他一些問題,應該對他們有一個退出機制,這是在《意見》中提到的。同時對一些做得好的省級開發區,有條件的,特別是發展水準比較高,特色明顯,已經達到國家級開發區水準的開發區要升級。” 邱麗新説。
她透露,這次提到動態管理是從這個角度對開發區通過分類指導的原則,以考評作為手段,未來可能對國家級開發區有一個動態管理。通過動態管理,強化約束和倒逼機制,真正使國家級開發區走品質效益型發展道路。
她還指出,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目前正在研究對省級開發區升級的評價標準,評價標準是按照這次開發區工作會議和《意見》的要求,更多是關注開發區的發展,開拓創新能力、綠色發展水準以及開發區行政效能方面,完善原來對開發區的評價辦法,評價辦法修訂以後將作為考核的依據。
邱麗新説:“對於國家級開發區升級,我們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在完善評價標準之後還是要做的,但是最後會有一個總量限制和要求。對那些確實出現問題或者投資環境達不到要求,發展水準也不盡如人意的開發區要淘汰,使國家級開發區整體品牌價值具有含金量。”
她還表示,未來將加強對新升級開發區的培訓力度。她解釋説,目前的218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分佈在全國的東中西部,由於所在區域不一樣、成立時間不一樣,發展水準也各不相同。有的是專業化園區,有的是綜合類園區。
“對於眾多園區如何加強對他們的服務,我們現在確立一個原則,對不同的開發區進行分類指導、分類服務。在分類指導原則基礎上,未來還要更多地組織東部開發區和中西部開發區之間的經驗分享和交流。同時還有專門的培訓,特別是近幾年加大對新升級開發區的培訓力度,特別是在改善投資環境、加大規劃以及提高招商引資技能等各個方面加大對他們的培訓,收到比較好的效果。所以未來這方面的工作還會加強。”(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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