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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就馬樂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向最高法提抗訴

  • 發佈時間:2014-12-09 17:4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廣州12月9日電 (記者 索有為)廣東省檢察院9日披露,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于12月8日討論決定,對馬樂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提出抗訴。

  據了解,馬樂在擔任博時精選股票基金經理期間,操控三個股票賬戶,先於、同期或稍晚于博時精選基金賬戶買入相同股票76隻,累計成交金額10.5億余元(人民幣,下同),非法獲利1883萬元。

  由於交易金額巨大,出生於1982年的馬樂被稱為目前中國內地公開審判的最大“碩鼠”。

  檢方介紹,2014年1月2日,深圳市檢察院就馬樂利用未公開資訊案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同年3月24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判處馬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1884萬元,同時對其違法所得1883萬餘元予以追繳。4月4日,深圳市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法律適用錯誤,量刑明顯不當,提出抗訴。廣東省檢察院支援抗訴。10月20日,廣東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廣東省檢察院認為終審裁定確有錯誤,于11月27日提請最高檢抗訴。

  12月8日,中國最高檢檢委會研究該案,認為本案終審裁定法律適用錯誤,導致量刑明顯不當,決定按審判監督程式向中國最高法院提出抗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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