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回收非小事
- 發佈時間:2014-12-08 17:31:02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俗語説:“是藥三分毒。”小小的藥片,處於有效期時,能夠拯救我們的健康,可一旦過期,就可能變成隱藏在角落裏的“炸彈”。
食品保質期很多人會注意,但藥品有效期卻很少有人注意。據統計,我國78.6%的家庭存有備用藥品,但家庭藥品中30%至40%超過有效期,有82.8%的家庭沒有定期清理過期藥品的習慣,至於居民將過期藥品扔進垃圾箱的情況更是常見。這不僅給用藥安全帶來隱患,還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所以,過期藥品處理不是小事,需要有相應的制度予以規範。
我國在家庭過期藥物回收方面的機制不夠完善。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王敏表示,家庭過期藥回收也面臨渠道單一、居民參與度低、意識不強等問題,建議出臺過期藥品處理硬性規定填補空白,並嘗試建立近效期藥品限制退貨、過期藥品終端銷毀等制度,避免過期藥品再次流入非法渠道的風險。
其實,政府相關部門很早就意識到了過期藥品處理的問題,也出臺過一些部門性的規定,但大多數人並沒有重視,過期藥品隨意處理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
過期藥品回收難,一方面是因為國家並無法律法規層面上的強制性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相關部門的職責及能力有限,無法保障綜合整治過期藥品處理問題。此外,現在的回收措施,還缺乏激勵和引導手段,過期藥品持有人對此缺乏足夠的了解、支援,也為過期藥品回收增添了障礙。
筆者認為,要管好過期藥品,首先要加強宣傳,提高市民安全用藥意識,不斷提高市民對過期藥品回收的知曉率和參與度。其次,擴大回收點覆蓋,將更多的藥店、社區納入回收點管理。第三,考慮適當有償回收。比如用過期藥品兌換一些生活用品和合格藥品的做法可以提高市民投藥和藥店回收的積極性。第四,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過期藥品行為,防止過期藥品再次流入市場。
只有過期藥品有了好的“歸宿”,民眾的用藥安全才能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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