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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國合力推動 加快RCEP落地速度

  • 發佈時間:2014-12-03 08:40:00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運作僅僅兩年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正在16個國家的合力推動之下加快自己落地的速度。在全球自由貿易區(FTA)陣營中,這一未來世界最大的FTA不僅會以特有的方式和路徑強力激活區域市場開放的能量,而且可能會扮演著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騰空出世的核心引擎。

  加速推進

  當兩年前在第21屆東盟峰會上東盟10國領導人向中國、日本、南韓、印度、澳大利亞和紐西蘭6個國家拋出組建RCEP的橄欖枝時,除了印度稍顯遲緩外,其他5個國家都幾乎一致發出了積極的回應之聲。作為本次會議的一個最重要成果,東盟10國與前述6個國家共同發佈了《啟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的聯合聲明》,正式啟動了RCEP的建設行程。

  由於世界貿易組織(WTO)框架之下的多哈回合談判受到各方利益的牽絆始終未果,許多國家不得不開始謀求雙邊和多邊的市場自由開放,全球範圍內的自由貿易區如同雨後春筍般涌現出來。雖然東盟10國也達成了FTA協定,但相對於10+6而言,無論是在自由貿易空間還是市場開放層次上都要低得多,由此驅動著東盟10國萌發了構建RCEP的訴求。另外,稍早于RCEP,美國先後聚合了亞太地區12個國家發起了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的談判,而在加入TPP的談判成員中,馬來西亞、越南、汶萊、新加坡位列其中。就整體而言,面對著TPP的展開,東盟開始産生可能被邊緣化的擔憂。作為一種自我保護性的戰略安排,也為了彰顯出自己在國際經貿活動中的話語權,於是RCEP迅速地被提到前臺。

  根據《RCEP談判指導原則和目標》,RCEP談判領域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技術合作、智慧財産權、競爭政策、爭端解決機制等八個方面,目的是建立一個消除內部貿易壁壘、創造和完善自由的投資環境、擴大服務貿易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跟蹤發現,從2013年汶萊首輪談判至今,RCEP在兩年不到的時間內先後進行了5論談判,而且第6輪談判將在印度新德里舉行。這樣,僅2014年,RCEP就進行了4輪談判。而在前5輪談判過程中,不僅成立了商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貿易、智慧財産權、市場競爭、經濟技術合作和糾紛解決七個工作委員會,分別具體負責推進各領域的談判,而且在市場準入減讓表模式、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以及原産地規則等重要議題上取得了一致性成果。除了正式談判形式之外,RCEP還先後進行了多輪部長級雙邊或多邊會談,在為正式談判熱身的同時,也分別從關稅取消、投資市場開放等多個方面對RCEP進行積極的輿論策應和內容輸送。

  按照計劃,RCEP將於2015年底正式完成所有實質性的談判,而在前不久召開的第九屆東亞峰會上,10+6各國領導人再次一致重申了最後的談判時限。相關研究報告顯示,RCEP涵蓋約35億人口,GDP總和將達23萬億美元,佔全球總量的1/3。建成之後,RCEP將成為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區。

  內調分歧彌差距

  RCEP之所以選擇10+6的方式,主要是東盟10國與6國都分別達成了自由貿易協定。這樣,10國在與6國就RCEP進行雙邊談判時所存在的分歧要小得多,彼此就市場開放達成一致的概率就會大幅提升,從而加快RCEP的進程。不過,東盟與單個國家達成的FTA協定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關稅自由化水準不夠高、原産地規則不夠靈活以及服務自由化程度有待提高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方面。而通過RCEP,不僅在商品和服務貿易方面能夠提供一些與世貿組織協議相符的簡化的貿易規則,使原産地規則更加合理和靈活,而且在投資方面將突破現有的多邊規則,使資本和技術要素在更大空間中實現更自由的流動,從而為東盟與另外6個談判國製造更豐厚的FTA紅利。

  以南韓為例,若成員國的製造業的減稅達90%,農水産業減稅達50%,RCEP生效後5年間實際國內生産總值(GDP)增長率有望達0.38%,福利達89.21億美元;生效後10年實際GDP增長率達1.21%,福利達113.51億美元。當減稅標準製造業達95%、農水産業達70%時,RCEP生效後5年GDP增長率有望達0.46%,福利有望達104.34億美元;生效後10年GDP增長率有望達1.39%,福利達140.43億美元。正是像南韓那樣看到了RCEP驚人的財富效應,16個國家都會盡最大努力地彼此抱拳給力。

  除了東盟10國與6個國家分別簽署了5份自貿協定(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共同與東盟簽署的一份自貿協定)所形成的5個“10+1”FTA為RCEP創造了有利的基礎條件外,中國—新加坡、日本—菲律賓等一些兩國之間也簽署了自貿協定,中國大陸與港、澳、臺也分別簽署了有關自貿安排,從而大大降低了RCEP相關成員國之間彼此談判的難度。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與南韓的自貿區談判已接近尾聲,2014年底中韓FTA落地已沒有懸念,從而為RCEP注入了又一針全新的興奮劑。

  分析發現,在與東盟10國達成的5個“10+1”協定中,中國—東盟自貿區與南韓—東盟自貿區最易整合。從貨物貿易領域看,兩個協定文本在降稅時間安排、貿易自由化程度、敏感産品的劃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高度相似;在服務貿易領域,南韓—東盟自貿區僅多出金融服務門類,其餘門類幾乎相同;在投資領域,有關適用範圍、徵收條件、投資待遇、最惠國待遇、透明度等方面的規定也基本一致。此外,兩個協定都沒有涉及智慧財産權、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競爭和政府採購等條款。顯然,中韓自貿區的即將落地,代表著中國、南韓與東盟10國的談判已經沒有任何障礙。更為重要的是,中韓FTA會對中日韓FTA産生倒逼效應,並且中日韓三國自貿區談判已進行到第六輪,只要中日韓三個最主要的東亞國家經貿一體化腳步加快,RCEP就會隨之自動提速。

  與TPP在競爭政策、政府招標、智慧財産權等敏感領域設置了較高談判標準而且所有國家一視同仁從而使得談判進展緩慢完全不一樣,RCEP充分考慮到了16個國家的發展差異,不採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表現出了更大的靈活性,如可以對最不發達的東盟成員國提供特殊和差別待遇,作出區別於其他國家的優惠貿易安排,從而降低談判過程中更多的討價還價成本,方便RCEP的儘快生成。另外RCEP還體現出了很大的包容性,即各國在參與RCEP談判的同時依然可以進行區域內其他雙邊FTA的談判。由於雙邊協議的自由化程度高於多邊協議的自由化程度,其取得的進展必然對RCEP産生“多米諾骨牌效應”。

  作為一種更高層次的區域合作制度安排,東盟經濟共同體也將於2015年建成,這為RCEP的組建提供了有利條件。目前來看,東盟經濟共同體建設中已有80%的合作協議得到各成員國的批准,如果能夠依時建成,RCEP同時落地的希望就更大。

  外消矛盾求合作

  任何形式的FTA實際上是談判參與國之間在利益博弈的基礎上最終謀求一定程度的趨同,而且博弈的難度直接決定了FTA達成的進度。分析發現,RCEP談判成員國縱跨南北半球兩大洲,裏面既有發達國家,也有新興工業化國家,還有新興市場中較落後的國家,其中最發達的日本國內生産總值比最落後的緬甸竟高出300多倍。社會經濟發展水準如此巨大的差距,直接造成了各成員國利益表達的南轅北轍,從而勢必約束彼此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廣度。在這種背景下,RCEP的談判必然會一波三折。

  更為重要的是,RCEP各成員國在追求本國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更為關注自己的敏感領域,如印度製造業能力弱,而且平均關稅在RCEP各國中最高,擔心RCEP會使其相關産業受到衝擊;南韓和日本可能會要求對農業和糧食生産者提供特殊待遇;中國服務業開放程度相對較低,可能會提出漸次開放的條件和具體範圍;而澳大利亞可能在談判中主張加入環境、勞工等較高標準的內容等等,這些核心問題的糾結和推敲都將放緩RCEP的討論進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16個國家中,印度可能成為最“難啃的骨頭”。其在糧食安全問題上強硬態度讓WTO簽署《貿易便利化協議》推遲了四個月,在最新一次RCEP部長級會議上,各成員國希望實現80%~90%的自由化率,但由於印度不認同使得這一有助於RCEP進程的建設性成果無奈流産。

  掃描RCEP成員國陣營,雖然其中大小各異的FTA佔到了亞洲地區所有自貿協定的近70%,但仍然還有許多空白點。目前,日本與中國、日本與南韓、中國與印度等都尚未達成雙邊自貿協定,而且短期之內不會有破冰之舉,彼此之間從分歧走向認同格外艱巨,從而形成了對RCEP的客觀掣肘;另一方面,TPP與RCEP在同時進行,參與TPP談判的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日本等國會將主要精力放在TPP之上,而且受到TPP談判的影響,這些國家可能會將更高標準的要求帶入RCEP中,無形之中增加了RCEP達成的難度與壓力。

  來自東盟方面的不確定因素同樣值得高度關注,尤其是RCEP的成敗很大程度上與東盟經濟共同體的實際進程緊密相連。當前,東盟的當務之急是消除金融、法律、工程、旅遊及電信等服務業的障礙,加快改革和協調相關法律與法規。同時,東盟在制定單一投資商業及簽證法規方面的進展亦相當有限。一些國家在接受共同體安排的同時,還擔心如何應對共同體建立後的負面影響,如制定進口增長保護措施法或特保法,對於給予成員國東盟投資人國民待遇也困難重重,在削減關稅壁壘、統一東盟産品品質標準以及簡化海關手續等方面也面臨極大挑戰。只要這些問題得不到實質性的解決,RCEP前行的步伐就不會順利。

  值得慶倖的是,RCEP所貫徹的靈活性原則可能會收到求同存異和殊途同歸的效果。由於各國尤其是印度對市場開放程度的重大分歧,RCEP可以採取16-x的方式推進,即那些能夠達成共識的絕大多數國家率先締結RCEP協議,其他國家可以在條件成熟後漸次加入;由於各國關注的敏感領域不同,若很難達成一致,RCEP可能不會採取簽訂所有協議的辦法,而是參照中國與東盟開創的“早期收穫計劃”,選擇某些易於達成協定的部門作為優先開放領域;為了避免談判陷入停滯,RCEP會考慮通過貿易便利化、原産地規則整合等功能性領域的階段性成果保持談判的熱度。這樣,2015年RCEP準時落地應該不成問題。不過,RCEP極有可能是傳統的自由貿易區的加強版,即在關稅削減的基礎上,儘量保證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技術自由流動的次優FTA。

  走向亞太自貿區

  不久前落下帷幕的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十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正式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推動實現亞太自貿區路線圖》。作為多年來的一個宏大遠景,亞太自貿區(FTAAP)終於由淺層務虛轉為求真務實的具體行動,也由此形成了亞太版圖上FTAAP、TPP與RCEP齊頭推進的格局。不過,從時間上看,TPP與RCEP的落地肯定要比FTAAP早得多,但FTAAP涵蓋的21個成員國所體現的自由貿易空間要寬泛得多,而且能夠消除區域貿易合作中“義大利面碗現象”,因此,借助TPP與RCEP兩大核心站點以最終擴容成FTAAP就成為了一個富有建設性的期待。

  資料顯示,TPP的12個成員國目前的經濟規模佔世界經濟總量近40%,貿易規模超過了全球貿易額的21%,除了清除傳統的關稅等貿易壁壘,TPP重點關注的諸如政府採購、智慧財産權、勞工和環保等高標準議題都是FTAAP未來談判的主要內容,因此,將TPP作為通往亞太自貿區的路徑依賴具有顯著的可行性。但是相比于TPP,無論是在成員國數量,還是在全球貿易的佔比方面,RCEP都更具代表性,更容易被經濟發展程度和自身市場情況各有不同的經濟體所接受。重要的是,由美國主導的TPP帶有明顯的“重返亞洲”以抗衡中國的戰略訴求,因此,中國加入TPP短期看不到希望。但與TPP完全不同,RCEP儘管採取的是與東盟10國有FTA關係的談判安排,但談判完成後,卻對其他國家持開放態度。也就是説,美國可以隨時與RCEP進行談判並最終加入RCEP。

  在中國未能加入TPP或者美國未能進入RCEP的情況下,TPP與RCEP在分別落地之後進行合併從而架設起對接FTAAP的渠道不失為一個頗具操作性的方案。觀察發現,RCEP與TPP的談判成員有所重疊,其中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越南、馬來西亞、汶萊和新加坡七國具有雙重身份。另外,表面上看,雖然TPP與RCEP標準不一,但並不是完全對立甚至於對抗的。TPP偏重於新議題的規則及制度問題,談判議題除包括貨品市場進入、跨境服務貿易、技術性貿易障礙、智慧財産權、投資等傳統FTA貿易議題外,還包括合作與能力構建、電子商務、環境、金融服務、競爭政策、電信與勞工等FTA新興貿易議題。相比之下,儘管RCEP的議題以傳統議題為談判重點,但也涵蓋了電子商務、智慧財産權、競爭政策、爭端解決等,兩者有很大的交叉,這是RCEP和TPP融合的基礎。

  鋻於中國與美國在推進FTAAP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通過啟動並擴大中美雙邊投資與貿易協定(BITT)談判推動RCEP與TPP的有效融合或連結。目前,中美雙邊投資協定(BIT)談判已經進行了十幾輪,可以考慮在BIT的基礎上,再加入貿易談判內容,把BIT擴展到BITT,使之與TPP和RCEP規則互聯互通,進而成為TPP和RCEP的紐帶或橋梁。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啟動中美自貿區談判,加速RCEP與TPP有效融合或連結。資料顯示,中國與美國的年度貿易額達6000多億美元,美國彼得森研究所的數據顯示,如果中美達成FTA,雙方可增加5000億美元的貿易額,等於使目前的貿易量接近翻番。只要中美自貿區談判一啟動,立即可以成為RCEP和TPP的轉換站和交匯點。

  (作者係中國市場學會理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經濟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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