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股市腐敗要靠嚴刑峻法
- 發佈時間:2014-12-03 01:31:5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12月1日晚,證監會紀委宣佈,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局長李量涉嫌違法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自1999年以來,李量參與起草過主機板發行核準制、創業板發行上市、證券發行保薦制度、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公司債券等多項證券制度及法規。從2009年到2012年4月,他更是一直負責創業板的發行審核工作,被稱為是“創業板強人”。由於證監會沒有公佈李量涉嫌違法違紀的細節,所以市場上出現了各種猜測,其中之一就是李量案發可能與他創業板發行審核這段工作經歷有關。畢竟,IPO審核過程涉及諸多利益關係,因此這種猜測並非空穴來風。此前,王小石、王益、肖時慶等證監會官員的落馬,基本也都涉及新股發審環節。這個環節擁有對IPO公司的生殺大權,各種腐敗因此而來。也正是基於這個環節發生過許多腐敗案例,所以證監會前任主席郭樹清曾發問“IPO不審行不行”。目前正在加緊籌備的新股發行註冊制改革,就是針對這個問題而來。
但是,要剷除股市上滋生腐敗的溫床,僅有註冊制還是不夠的。因為註冊制下的IPO發行也是需要審核的,只不過審核權力會下放,審核內容會有所不同而已。誰能保證註冊制下的審核就不會發生腐敗呢?
在筆者看來,要剷除滋生腐敗的溫床,關鍵是要讓各種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在市場上無利可圖,讓以身試法者傾家蕩産,把牢底坐穿。比如,對於造假上市的企業,應該一律強制退市,而且要足額賠償投資者損失,並追究當事人刑責。如此一來,那些造假上市者除了牢獄之災一無所獲,那麼新股發審環節還會有行賄受賄的事情發生嗎?因此,要剷除股市上滋生腐敗的溫床,必須從完善股市制度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制定嚴刑峻法。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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