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要把法律當“靠山”
- 發佈時間:2014-12-03 00:29:2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由中華工商時報社與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瀟湘晨報、《民主與法制》社、湖南商學院法學院聯合主辦的“中國民營企業權益保護長沙峰會”在長沙舉行。
此次會議由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法學院提供學術支援,會議主題為“法治正前方:責任、使命、權益”。此次峰會得到了湖南省工商聯、長沙市工商聯的大力支援,吸引了近500家民營企業參加。
目前,中國民營企業面臨的法治環境,雖然變得越來越好,但還有不少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在立法司法方面,對民營企業的立法保護還不夠系統和完善,相對於民企的發展顯得滯後,司法不公的問題也不時可見;在行政執法方面,民營企業不時要面臨濫用自由裁量權、釣魚執法等問題;在市場準入與公平競爭方面,民營企業遭遇到很多不公平對待,不能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和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在政府的公信力方面,新官不理舊賬和不作為現象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院長周葉中指出,公正是法制的生命,民營企業要把法律當“靠山”。他説,長期以來,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在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狀況是非常明顯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恰恰強調了公平問題,明確企業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法律依據的要求。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創始院長孫選中指出,在新經濟格局下,民營企業家們應該樹立“法商管理“理念,即以法律規則的價值觀和方法論與商業活動的價值觀和方法論相互作用,以實現組織目標的管理。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主任翟玉華認為,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一要企業依法經營、專業人士幫助、司法機關與司法人員擔當,形成正能量;二要完善立法、司法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起從實體到程式的法律制度體系;三要嚴格責任追究,對於違法侵權責任人不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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