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西城片區僅商業建築可設廣告
- 發佈時間:2014-12-02 14:29:21 來源:拉薩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魏國)昨日,記者從市市政市容管委會獲悉,拉薩市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簡稱《規劃》)已經通過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批,即日起實施。該《規劃》將要求我市戶外廣告在更加貼近自然,不破壞整體自然環境的情況下,更多地吸收藏文化元素,注重發揮藏式建築文化風格。
《規劃》將依照風貌保護優先原則、協調性原則、公平性原則、安全性原則、展示特色性原則及嚴肅性原則、可可操作性原則七大規劃原則,規劃出我市戶外廣告的範圍,且規劃範圍與《拉薩市城市總體規劃(2009-2020)》確定的中心城區範圍一致,即南北山脈之間的河谷地帶,東至城關區與達孜縣邊界,西至羊達鄉,南至堆龍德慶縣與曲水縣邊界,北至娘熱溝和奪底溝,總面積295平方公里。規劃》中對周邊縣城的戶外廣告設置職能也有所定位,當雄縣、墨竹工卡縣、尼木縣將以特色旅遊服務類為主,體現地域文化特色、民族特色,並添加藏式元素;達孜縣、曲水縣將著重體現産業、産品形象及西藏特色工業;林周縣將採用自然古樸風格,以保護藏區生態自然特色為主。
該《規劃》的中心城區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中,戶外廣告、牌匾標識的設置將分為限制設置區、嚴格控制設置區、集中展示區及一般規定區四類。其中歷史城區、行政辦公用地、旅遊度假用地、文物保護單位、拉魯濕地保護區、拉薩河、青藏鐵路等地為限制設置區,該區域將限制設置戶外廣告,並對牌匾尺度和設置位置等實施嚴格控制;主城中心片區、主城北城片區、西城片區為嚴格控制區,將嚴格控制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設置,以牌匾為主,僅商業建築可設置廣告;北京中路、宇拓路、天海路、德吉路、火車站、汽車站、柳梧大橋立交環島等地位集中展示區,將集中設置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並鼓勵形式多樣、造型豐富的多元化設置方式。
該《規劃》將全面規範我市中心城區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引導其合理佈局、有序發展,從而完善我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管理體系,逐步實現我市戶外廣告管理和牌匾標識的科學化、規範化、人性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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