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開譴責博匯紙業及相關責任人
- 發佈時間:2014-12-02 08:56:3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就博匯紙業(600966)資金佔用違規事項,上交所經多次問詢查證,于2014年11月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給予相關責任方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
經核實, 2013年度,博匯紙業違反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通過為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天源熱電、豐源熱電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商業承兌匯票等形式,與其發生鉅額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根據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博匯紙業2013年全年被關聯方天源熱電、豐源熱電累計佔用資金134.37億元,佔其2012年經審計凈資産的436%;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仍被佔用的資金為21.94億元,佔公司2012年經審計凈資産的71%。同時,博匯紙業未按《企業會計準則》第5條的規定,對上述事項進行會計確認和計量,也未就上述事項及時履行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導致博匯紙業2013年度報告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同時影響到年度業績預告的準確性,博匯紙業業績2013年度凈利潤由之前預計的增加200%以上,下調為減少2323%到2370%。博匯紙業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
上交所認為,天源熱電、豐源熱電作為資金佔用方,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以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
自然人楊延良作為博匯紙業、天源熱電和豐源熱電的實際控制人,未能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的要求,善意行使權利,督促建立有效內部控制制度,保證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以及維護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對博匯紙業與關聯方的鉅額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以及博匯紙業被關聯方大額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負有主要責任。同時,博匯紙業董事長兼總經理楊延智、董事兼副總經理王友貴、董事楊振興、楊延良、金亮宗、荊樹兵、財務總監史霄、董事會秘書楊國棟未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博匯紙業鉅額資金被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時任獨立董事趙耀、聶志紅、關雪淩不參與日常經營管理,客觀上難以發現並及時制止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行為,但其對公司內部控制存在明顯缺陷難辭其咎,對公司重大違規負有一定的間接責任、次要責任。
鋻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上交所對博匯紙業、天源熱電、豐源熱電、博匯紙業實際控制人楊延良、博匯紙業董事長兼總經理楊延智、董事兼副總經理王友貴、董事楊振興、金亮宗、荊樹兵、財務總監史霄、董事會秘書楊國棟予以公開譴責;對博匯紙業時任獨立董事趙耀、聶志紅、關雪淩予以通報批評。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抄報山東省人民政府,並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博匯紙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3年年度報告及2014年第一季度報告的違規行為,已于2014年6月27日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分別予以了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證券時報記者 徐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