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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猶豫期退保損失大

  • 發佈時間:2014-12-02 05:33:22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陵晚報記者 馬樂 金菁 楊藝

  昨日,秦女士致電“評説你身邊的保險公司”欄目,稱自己父親前幾年買保險時曾吃過一次悶虧,希望能獲得保險方面專業人士的解答。

  秦女士表示,自己的父親年齡比較大,“當時我父親帶著5萬左右的養老錢去銀行要做定期存款,有個小姑娘‘花言巧語’地吹噓,愣是讓我父親存成了保險。”秦女士告訴記者,等自己知道父親購買了這款保險後,已經超過了10天的退保猶豫期。

  秦女士立即帶著合同前往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一位接待人員告訴秦女士,其父購買的是一份分紅型躉交兩全險。所謂躉交即一次性交足所有保費。而保險合同約定期限一共為5年,合同期滿可以獲得滿期金。但過了猶豫期便要求退保,會損失大部分本金。前述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建議秦女士的父親繼續持有保險,到期拿到滿期金後再取出。

  秦女士認為,這款保險沒有太多對健康的保障內容,對年齡較大的父親而言缺乏實際意義,想要取出。但對於取出即要損失大部分保費的做法感到不能理解。

  記者諮詢了一位保險業內人士。該人士告訴記者,每份保險都會有一份保險公司單獨測定出的現金價值表。一般按照保險公司的設定,過了猶豫期後,在第一年退保可以獲得的保單現金價值比較低,可能只有全部保費的20%左右。此後隨著時間遞增。“保險公司會把一些渠道費用等計算在前面幾年的保費中,所以過了猶豫期退保其實非常不划算。”

  前述業內人士提示消費者,無論是去銀行還是保險公司,不要因為行銷人員的幾句宣傳就動心,根據自己實際需要進行保險産品的選購才是最理智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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