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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事:國航“任性”對待“超售”乘客引爭議

  • 發佈時間:2014-12-01 17:12:1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1日新媒體專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高潔 李放 魏聖曜)截至記者發稿前,原定於1日下午兩點鐘發佈情況説明的國航不知何故,依然沒有消息,好不容易洗脫“飛鬧”嫌疑的兩位乘客仍沒等到國航的道歉。而網友們的聲討漸成“燎原之勢”,紛紛奉勸國航不要再這麼“任性”下去。

  國航此前聲稱,由上海虹橋至北京的國航CA1518航班本應于11月29日16時55分起飛,但因兩名女乘客“強行登機”導致航班延誤1小時55分鐘起飛,落地時間延誤1小時12分鐘。

  在記者反覆追問下,國航方面始終表示這兩名女乘客為強行登機。直至有媒體報道稱“機場方面表示旅客為正常登機”後,國航方面才向記者解釋,國航與這兩名乘客計劃乘坐的海航航班在改簽溝通方面出現了問題,但具體細節還在調查之中。

  “昨天看新聞還以為是乘客的過錯。從新華社‘中國網事’的報道看,純粹是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管理混亂,還栽贓乘客,推卸責任,惡人先告狀啊。”網友“ramsay7271”説。

  新華社“中國網事”此前以《上海機場“飛鬧”致航班延誤事件真相還原》為題報道了此起糾紛。

  包括博聯社創始人馬曉霖和中青報社評部主任曹林在內的媒體人都認為國航有“店大欺客”之嫌。馬曉霖提醒道,乘客是國航的衣食父母,千萬別端著乘客的飯碗,砸乘客的鍋。

  還有一些網友對這兩位乘客的遭遇表現出深深的同情。不少網友認為國航必須道歉和賠償,否則將抵制國航。網友“小籠包0325”説,國航自己的錯誤還想推給乘客,傲慢無理侵犯人權,必須深刻反省!

  一些航空業內人士指出,其實這原本應該是一起簡單“超售”事件,為何會鬧到派出所?國航的處理方式著實令人費解。

  什麼是“超售”呢?山東航空黨群部一位吳姓負責人説,過去的經驗和歷史數據表明,經常會出現旅客定票後並未購買客票,或者購票後改變或放棄旅行時不通知航空公司的情況,從而造成航班上座位虛耗;同時,還有更多沒有提前購買客票的旅客希望乘坐當次航班旅行。

  “為了減少航班上座位虛耗,滿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山航會在部分容易出現虛耗座位的航班上進行適當超售。”這位吳姓負責人説,每天只有一個的航班和最晚的航班等情況不允許超售機票,在同航程航班時間臨近、航班較多的情況下才會超售機票,“如162座的波音737-800機型,最多超售4張機票。”

  出現“超售”的情況時,航空工作人員一般會徵求自願放棄座位的“航空志願者”,併為志願者提供經濟補償和後續服務,主要包括為“實際超售”的旅客免費改簽至後續最早有空余座位的航班,原購機票全額退款。旅客如果不接受航空公司的免票補償,可以選擇現金補償。同時,所有遭遇“實際超售”的旅客,在獲得上述免費改簽和經濟補償的基礎上,還可以獲得相應食宿服務。

  令人費解的是,從海航改簽國航的這兩位乘客非但沒有領到全額退款,還被扣上“飛鬧”的帽子被帶到派出所,差點蒙受不白之冤。

  目前我國對機票超售行為並沒有具體的法規條令,民航總局也沒有統一標準。但航空業內人士認為,儘管“超售”是國際航空界的通行做法,但儘量做好事先告知和售後服務,才能減少和乘客間的矛盾。

  新浪微網志介紹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的網友程嘯認為國航不僅違約還違法。“超售機票在先,在取消乘客的機票後並不及時通知在後。這些行為本身就屬於違約行為,國航存在嚴重的過錯。至於事後混淆視聽,誣賴乘客無票強行登機,更涉及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

  山東舜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潘昌新告訴記者,從此事的調查情況來看,這兩位乘客已經拿到國航的登机證,就和航空公司形成了航空運輸合同關係,國航在沒有告知乘客的情況下取消登机證不能視為有效解除合同關係。

  “如果機票存在超售情況,航空公司卻沒有事先告知乘客,有合同欺詐嫌疑,屬於違約。消費者可以直接向航空公司協商索賠,可以向航空公司的上級機關投訴,或者去法院起訴。”潘昌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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