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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者炒股合法疑似落空

  • 發佈時間:2014-11-29 05:33:39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證券記者 管偉

  去年12月3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佈的《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指引(試行)》辦法指出,基金管理人及其配偶、利害關係人可炒股持債,原則上不得低於3個月。此外,要求從業人員的個人投資不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衝突。

  不過《金證券》記者昨日從基金業協會了解到,該辦法發佈近一年,並沒有基金從業人員、配偶及利害關係人因炒股事項進行報備。有基金業人士表示,一邊廂是允許基金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利害關係人炒股持債;一邊廂嚴打老鼠倉,兩者之間的界限又很模糊,因此一不小心,很有可能“踩雷”。

  炒股合法卻無人報備

  2013年6月實施的新《基金法》在放開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進行證券投資的同時,要求基金管理人制定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做好相關管理工作;要求從業人員的個人投資不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衝突。

  2013年12月3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佈《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指引(試行)》,將基金從業人員、利害關係人納入自律管理範疇。按照《指引》要求,基金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利害關係人持有證券的最短期限,原則上不得低於3個月;利害關係人證券投資的事前申報、定期報告及相關情況保管期不低於20年。

  儘管基金從業人員炒股合法,但實際操作層面仍是一條難以逾越的鴻溝。《金證券》記者昨日從基金行業協會了解到,截至目前,並沒有基金從業人員、配偶及利害關係人因炒股事項進行報備。

  滬上一基金公司督察長則告訴《金證券》記者,根據規定,基金從業人員原則是可以炒股的,前提條件是報備。不過,公司暫無從業人員申請炒股。

  只買基金就怕“濕鞋”

  “基金經理炒股?那不得被當作老鼠倉嗎?”北京一基金從業人員在接受《金證券》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監管層對業內炒股買債放開懷抱,但由於此前嚴厲的監管,以及不斷曝光的老鼠倉事件,讓大家心有餘悸,生怕一個不小心就被當成“老鼠”。因此,基金從業人士大多只買基金不買股。

  深圳一基金公司投研人士對《金證券》記者表示,如果自己炒股,資訊來源多半會來自這個圈子,已經有內幕交易的嫌疑。就算能説得清,碰巧手上的股票和公司的重合,按照規定,持有股票原則上不得低於3個月,但三個月誰能知道發生什麼事,賣了違規,不賣違心。“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

  全方面監控隱私全無

  “歡迎致電××基金公司,你的電話將被錄音。”《金證券》記者了解到,對所有基金公司來説,與外部聯繫的電話都是要被監控的,甚至工作人員的手機、QQ等線上聯繫方式,都要受到監管層的嚴密監控。

  深圳那位基金投研人士透露,作為基金經理,交易時間手機上繳,固定電話被錄音,時時刻刻要被攝像頭盯著,“你幹的每一件事情都被拍下來”。

  事實上,這還只是形式上的監管。真正讓基金經理繃緊神經的,是對投資行為和投資決策的監控。前述北京那位基金業人士告訴《金證券》記者,自打他第一天進公司之時,他關係中的“九族”至少報備了三族,從最親密的父母、配偶,到兄弟姐妹及兄弟姐妹的配偶等,關係都要上報。

  “作為基金經理,家裏人不能炒股,你的父母能理解你。但你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呢?我還得要求他們向我供職的單位彙報炒股情況。”深圳那位基金投研人士抱怨,事實上,儘管親如兄弟姐妹,但是買什麼股票,多少資産等,都是相對私密的個人隱私問題。但是,自打踏入基金經理這個行當,不但自己毫無秘密可言,直系親屬也難有隱私。

  因此,對基金從業人員炒股事宜,幾乎所有人士均表示“太麻煩”。有人笑言,“哪天真的想自己炒股了,就是自己離開公募這個圈子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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