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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改革“破冰”前行

  • 發佈時間:2014-11-28 23:0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崔文苑  責任編輯:羅伯特

  摩托車、成品油、汽車輪胎、酒精……這些生活中的消費品,將消費稅改革這一國家戰略決策與普通百姓的生活緊密聯繫在一起。11月28日,國務院對成品油等部分消費稅相關政策進行調整,不僅意味著財稅體制改革中又一大稅種“破冰”前行,還將進一步激發消費稅的調節作用,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推動我國經濟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那麼,此次政策調整的著力點和思路是什麼,會不會出現“油價”上漲等現象?對於治理霧霾、有何作用?帶著這些問題,《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和相關專家學者。

  精細:稅目有增有減

  所謂消費稅,是政府向特定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在我國有14個稅目,徵收對象包括汽車、摩托車、成品油、煙、酒、高檔手錶、遊艇等。

  據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消費稅改革主要涉及3個主要內容。具體包括,按照“不因提稅導致油價上漲”的原則,適當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費稅;取消對小排量摩托車、酒精、汽車輪胎等比較日常化消費品的消費稅;停止徵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杜絕亂收費,規範市場行為。

  “本次對成品油等産品消費稅政策進行調整,是我國改革和完善消費稅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

  自1994年實施新稅制以來,消費稅在籌集財政收入、引導生産和消費、促進節能環保、調節收入分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情況發生變化,消費稅徵收範圍偏窄、稅基偏小、稅率結構不盡合理、調節力度不夠充分等問題逐漸顯現出來,消費稅制度亟需改革完善。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消費稅改革基本思路就是‘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産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範圍’,此次調整是改革進程的一個重要環節。”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精準:引導合理消費

  對於此次消費稅改革,社會關注的焦點在於成品油價格會不會因此上漲,新增的稅收又將用向何處?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成品油價格根據每10個工作日的波動進行一次調整,成品油價格自6月份以來震蕩下行,目前仍有一定的降價空間,此次成品油提稅可以起到一定的對衝作用,國內成品油價格將維持不變。

  具體到對“有車一族”的影響,有關專家表示不會因此增添明顯的經濟負擔。以一輛油耗8.5升/百公里的小汽車一年行駛1.2萬公里來測算,成品油稅率變化産生的油價波動,1年約新增稅負120元,平均到每月10元多。

  “其實,民眾關注的不只是開支增加的問題,他們更關心這部分稅收用到哪去了。”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對記者説。

  對此,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新增收入將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一方面,可以增加治理環境污染、應對氣候變化的財政資金,提高人民健康水準,改善人民生活環境。另一方面,也將用於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能源節約。”該負責人説。

  事實上,此次消費稅改革的作用在於引導消費行為,鼓勵人們節約資源。有關專家表示,隨著改革的推進,影響生態環境、大量消耗自然資源的消費行為將會受到明顯影響,而一般的日常消費將不會受到太大影響。比如,在此次政策調整中,取消氣缸排量在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車消費稅時,對250毫升以上的大排量摩托車繼續實行10%的消費稅稅率。

  精確:發力結構升級

  從國際上的情況來看,歐盟等發達國家的汽油、柴油稅負分別為56%和50%,日本為42%和30%,南韓為52%和43%。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水準後,我國汽油、柴油流轉稅稅負將分別由32%和29%提至34%和31%,主要用油行業和居民消費的納稅額會因此增加一些,但仍明顯低於歐盟國家的稅負水準,與日韓等周邊國家相比也明顯偏低。“這一稅負水準是與我國現實經濟狀況與長遠發展戰略相適應的。”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解釋説,此次調整産生的多重效應將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升級。

  首先,此次調整有利於推動節能減排,緩解大氣污染防治壓力。我國石油利用率低、單耗水準高、浪費現象嚴重。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耗油量急劇增加,燃油污染日益嚴重。目前,大城市空氣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主要來自機動車尾氣排放,以灰霾污染為特徵的複合型污染十分突出。“適當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可以合理引導消費需求,促進石油資源的節約利用,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説。

  其次,此次調整還將對新能源産業發展起到促進作用,推動能源生産方式的變革。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我國對石油需求不斷增加,目前已成為世界上第一大石油進口國,石油對外依存度接近60%。消費稅改革,有利於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推動我國經濟邁向健康可持續的增長模式。

  此外,還將有利於優化消費稅結構,更好發揮消費稅的調節作用。“有增有減的改革將使消費稅結構更加合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告訴記者。比如,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下摩托車銷售總量的85%在縣、鄉地區,主要消費群體也來自這些地區。因此,此次對這部分摩托車的消費稅從以前徵收3%調整為取消徵收將産生重要影響。“測算結果顯示,這項政策調整後減稅額度在10億元左右。”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説,這也將帶動摩托車消費和相關産業發展,充分體現了消費稅的調節作用,在保障基層百姓生活需求的同時,對高污染、高耗能的消費也要加強調控。

  此次消費稅政策調整大幕的拉開,與營改增、小微企業減免稅、資源稅從價計徵一起,成為稅制改革的重點環節,標誌著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將對我國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實現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説説消費稅那些事

  消費稅是對特定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徵收的一種間接稅。我國從1994 年開始徵收消費稅,只針對特定的消費品徵收,未將消費行為納入徵收範圍。

  對消費品有選擇地徵收消費稅的初衷和目的,除可以籌集財政收入外,還可根據國家産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促進資源節約和保護環境,引導健康、適度消費,間接調節收入分配。為適應國內産業結構和消費水準的變化,1994 年以來,我國對消費稅制度和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和完善。2013 年我國國內消費稅收入8293 億元,進口消費稅收入801 億元,合計9094 億元,佔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約為8%。

  從徵收範圍看,我國現行的消費稅稅目有14個,大致可以分為3 類:一是影響生態環境和消耗自然資源的消費品,如汽車、摩托車、成品油、汽車輪胎、木製一次性筷子、鞭炮、焰火、實木地板等。二是過度消費不利於人類健康的消費品,如煙、酒等。三是以少數高收入群體為消費主體的奢侈品類消費品,如高爾夫球及球具、遊艇、高檔手錶及珠寶玉石等。

  從稅率方面看,我國消費稅採用比例稅率、定額稅率及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複合徵收3 種形式。並且,我國消費稅在部分稅目下又細分不同子目設置差別稅率,以體現國家的産業政策。例如,按照“大排量多負稅,小排量少負稅”的原則,對乘用車按排量大小適用不同的稅率,等等。

  從徵收環節看,除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及鑽石飾品在零售環節徵收,以及捲煙在批發環節加徵一道稅外,其他稅目的消費品均在生産環節徵收。

  從稅收收入的使用情況看,除2009 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後,成品油消費稅新增收入全部專項用於替代養路費和補償公益性行業、困難群體等支出外,其他消費稅收入全部納入一般預算收入,由國家統籌安排支出。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開徵了消費稅。有些國家或地區稱為特別消費稅或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有些國家或地區對多種消費品分別開徵單獨的稅,如煙稅、酒稅、汽油稅等。雖然稅種名稱不盡相同,但就其實質而言,都屬於消費稅的範疇。

  與其他開徵消費稅的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消費稅的徵收範圍還比較窄。美國除聯邦政府對汽油、柴油、通信、重型卡車、運動型釣魚工具、輪胎等徵收消費稅外,很多州政府還對煙、酒等消費品開徵消費稅。同為亞洲國家的南韓對30 余種消費品和7 種消費行為徵收消費稅,徵收範圍包括高爾夫球器具、空調、鋼琴、傢具、化粧品等消費品,也包括土耳其浴、博彩、沙龍消費等消費行為。我國台灣地區自2011 年6 月1 日起實施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中也將小客車、遊艇等納入徵收範圍,除此以外還包括飛機、傢具、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製品、土地、房屋,以及特種勞務等。國際經驗對於不斷完善我國消費稅制度都有積極的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經濟日報記者 崔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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