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鄉市對流向市場主體的財政資金問效
- 發佈時間:2014-11-27 08:44:2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日前,湖南省湘鄉市出臺《湘鄉市加強財政性資金流向市場主體管理的若干規定》,對流向市場主體的財政性資金管理堅持嚴格審批、適當公開、跟蹤問效“三原則”。
嚴格審批原則。根據資金使用的不同性質、內容和額度,實行科學決策、集中審批。對單筆在50萬元以下的財政性資金,由市財政局會同主管局提出具體意見,報分管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審批。單筆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財政性資金,經前面程式後,由市長或市長辦公會議審議批准。
適當公開原則。公平面向市場主體,向社會公佈資金的使用範圍、標準、實施情況,自覺接受公眾的監督。推行流向市場主體財政性資金清單制度,公開資金的流向、金額、標準、使用範圍、實施情況等。
跟蹤問效原則。監察、審計、財政部門加強對財政性資金的監督管理,把檢查結果作為績效評價的一項重要內容,對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綜合評價。對未按規定使用的資金應堅決予以收回,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較差的項目,在第二年的資金安排中重新考慮。通過檢查監督,做到花錢問效,無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