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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自來水附加收費不違規

  • 發佈時間:2014-11-27 06:33:52  來源: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鄒偉)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南京自來水價格附加費佔一半,南水北調基金超期收取。省相關部門人士表示,南京的相關收費並不違規。

  據報道,南京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包括三種附加費,分別為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三項,分別為每立方米0.06元、1.42元、0.2元,合計為每立方米1.68元,佔了第一階梯每立方米3.1元到戶水價的一半以上。而且,在每立方米0.2元的水資源費中,還包括0.07元的財政部今年9月已取消收取的南水北調工程基金。

  市物價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南京現行水價是按照2012年發佈的《關於調整自來水價格的通知》執行的,其中確實包括了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三項,但都是經過聽證和上報批准的。

  省物價部門相關人士解釋,水資源費是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為每立方米0.2元。此前由於存在南水北調基金,南京的水資源費其實是按每立方米0.13元收的。根據國家相關部門要求,今年江蘇水資源費要上調到每立方米0.2元。目前,省物價、財政、水利三個部門已聯合向省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將取消南水北調基金和上調水資源費統籌考慮,這樣就等於水價不漲也不降了。

  另外,9月財政部等三部門的《通知》中也指出,取消南水北調基金後,相關省市可根據本地區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自行決定是否通過徵收水資源費的方式籌集資金支援本地區配套工程建設,或利用騰出來的空間理順上下游環節水價。所以,南京不存在超期收取南水北調基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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