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高信用企業申請門檻降低
- 發佈時間:2014-11-25 08:33:26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通訊員 張書傑 韓玉隆 記者 門心潔)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25號發佈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將從1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基礎上重新修訂的,是基於原海關企業分類管理的一項改革升級,將根據企業信用狀況開展企業認證,建立海關企業信用資訊管理系統,向社會公示在海關註冊登記企業的信用資訊。
《暫行辦法》將企業分為3類4級:包括認證企業(海關高信用企業)、一般信用企業和失信企業,其中認證企業中又分為高級認證企業和一般認證企業,海關據此實行差異化管理模式。
《暫行辦法》降低了高信用企業申請門檻,取消了企業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50萬美元以上、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量2萬票(中西部5000票)和3000票以上的規模標準,取消了新註冊企業須適用當前信用等級滿1年的時間條件。只要企業誠信守法、規範經營,不論規模大小和成立時間長短,都有資格申請成為高信用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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