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貴的牛仔褲《消法》面前也甭“耍大牌”
- 發佈時間:2014-11-25 07:33:42 來源:瀋陽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消費者王先生在瀋陽某商場國際高檔品牌專賣店消費9900元購買一條牛仔褲,只穿七天就出現品牌標識脫落的情況,他找到專賣店辦理退貨,但賣方不同意。王先生撥打12315熱線進行了投訴。
這種情況是否可以退貨呢?《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品質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經調解,經營者退回消費款項9900元。
工商人員表示,任何在我國銷售的國際品牌商品,遵守中國的法律是第一位的。如消費者合法權益遭侵犯,可依據新《消法》提起訴訟。(吳宏、包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