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模標準重劃戶籍制度調整空間有望擴大
- 發佈時間:2014-11-24 08:32: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城市規模標準重劃 大部分城市降級
時隔25年,我國城市規模標準重新調整,除了16城市劃分為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都將被降級成大城市以下。按照新型城鎮化規劃,包括北上廣在內的特大城市要嚴格控制人口佈局,更多的大城市和中小城市戶籍制度將有望更加靈活。
對比1989年的《城市規劃法》的劃分標準,特大城市人口下限由100萬提高到500萬,大城市人口下限由50萬提高到100萬,中等城市上下限分別由20萬、50萬提高到50萬、100萬,小城市上限由20萬提高到50萬。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公佈的2010年城市(鎮)數量,意味著將有16個500萬以上人口規模的城市被重新定義為特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廣州、南京、天津、武漢、西安等,這裡面既包括一線城市,也包括直轄市和部分省會城市。不過,也將有多達380個50萬以下人口的城市則成為小城市。
城市規模劃分的改變也有望使不同城市類型的人口政策發生調整。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新型城鎮化規劃,在發展城鎮化中,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分析人士認為,今後南京、天津、武漢等在內的16大城市也有望按照特大城市的要求,嚴控人口。但長沙、雲南這類被歸檔為大城市的省會城市人口落戶政策調整將更有空間。
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長趙弘表示,除了北京、上海、廣州這類超大城市需嚴控人口外,其他滿足500萬以上的直轄市和部分省會城市都將嚴把人口落戶關。“嚴控人口的城市也不是絕對的不引進人口,比如南京,還是會引進符合自身産業結構需要的人口。”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單菁菁説,按照這一標準,很多中西部省會城市也不再是特大城市,這將給這些城市人口政策提供更大自主權,有助於緩解特大城市的人口壓力,使得區域發展向著更加均衡的方向發展。不過,要吸引人口最重要的還是城市産業發展水準和配套的公共服務。
也有專家指出,按照以前湖南、安徽、山東等不少省份把省內多個城市打造成特大城市的構想,其相關規劃也將面臨調整。“畢竟100萬人口的特大城市標準和500萬人口的標準還是有很大區別的,今後特大城市發展規劃從數量上將大大減少。”單菁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