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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傑:“良法”之治的守護者

  • 發佈時間:2014-11-24 00:31:52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中國的法治化進程中,施傑是一個"挑戰者":堅守刑辯挑戰威權,以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民生的關注,履行法律工作者的崇高職責,捍衛法律的尊嚴

  施傑自己説,作為一名職業律師,他把1/3的時間和精力放在律師事務上;作為一名政協委員,他把1/3的時間和精力用來履行政協委員職責;最後1/3留給家人。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這是施傑曾經作過的一次演講,也是他的座右銘。他常以此告誡自己:不辱使命。

  他是四川律師界的一面旗幟。20餘年的律師生涯中,他始終奔走在刑事辯護第一線,這在律師界極為少見;他在1995年創建的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更被業界稱為“四川律師界的黃埔軍校”。

  他是四川律師界唯一一個全國政協委員。2008年以來,他共提交提案一百餘件,其中,數十份已經對決策産生實質影響,包括醉駕入刑、汽車免檢等等,被評為“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在中國的法治化進程中,施傑是一個“挑戰者”:堅守刑辯挑戰威權,以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民生的關注,履行法律工作者的崇高職責,捍衛法律的尊嚴;施傑又是一個“建設者”,代理案件的結束,成為他反思的開始,以提案促成法規,以專業踐行公益。

  施傑自謙:“對於社會給予自己的諸多榮譽,誠惶誠恐,自己並沒有做什麼大事情,只是對組織安排的基本尊重。”但事實上,他正以水滴石穿的力量,投身到法治建設的進程中。

  以專業精神捍衛法律尊嚴

  施傑是四川律師界的一個傳奇。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設了“危險駕駛罪”,正式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這一法規的落地,緣起于2008年發生的一起刑事案。

  2008年,孫偉銘醉酒駕車致四死一重傷,震驚全國。緊接著,關於孫偉銘的罪名,到底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還是交通肇事罪?輿論出現了重大分歧,形成了民意與司法的艱難抉擇。

  迫於“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輿論壓力,一審判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孫偉銘被判死刑。對此,當時的網路民意調查顯示,80%的老百姓對這一結果拍手稱快。

  在巨大的壓力之下,施傑擔任了孫偉銘的二審辯護人。在對該案進行了全面研究後,他認為,孫偉銘的行為,的確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對社會公眾來説,即使依據交通肇事罪處以法定最高刑也處罰太輕。但在當時的法律規定下,孫偉銘的行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理應在有期徒刑7年的法定刑內進行判罰。他堅持,中國作為成文法國家,法官斷案,必先援引法條,不能超越現有的法律規定斷案。而適用刑法尤其是剝奪一個公民的生命時當更甚,法無規定不為罪,法無規定不為罰。

  施傑最終“扭轉乾坤”:2009年9月8日,在社會公眾、國內外各類媒體的關注之下,四川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無期徒刑。

  其實在孫偉銘案之前,施傑于1995年創建的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就是四川一流的律師事務所。有著18個年頭的歷史,擁有律師60余名、員工100余名,並獲得了來自司法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團中央、全國律師協會、四川省司法廳等多家單位親授的各種榮譽。

  原瀘州市政協副秘書長胡某被控故意殺妻案,被稱為“四川辛普森案”。經過一審被判死刑、二審及發回重審的艱難歷程,作為辯護律師,施傑對證據進行全面仔細排查後,發現指控證據有瑕疵,不能形成證據鏈,最終法院採納了施傑的意見,撤銷了原審判決,駁回了對胡某故意殺人的指控。

  2012年,施傑為一起民族地區的刑事案件做辯護,四川省法院、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先後介入,面對公權力比較強勢的情形,經過一年多的抗爭最終拿到“無罪”判決。

  在辦理阿壩州建州以來最大的涉黑殺人案上訴案中,被告人左某一審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受其父母委託施傑擔任其二審辯護人。最終,法院撤銷了一審對左某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的認定。

  類似的案例非常多,對於始終堅守刑辯的選擇,施傑解釋,如果有一定話語權的律師都不做刑事辯護,那麼,刑辯就更缺少渠道呼籲。因為年輕律師在刑事辯護中,很難找到聽取他們意見和反應訴求的平臺。

  這些年來,不管刑事辯護的路走得多麼艱辛,他從沒放棄,他的心中依然保有“良法能得到很好執行”的“法治”的理想。他説,這是他堅持發出微弱但理性聲音的動力,因為,法律不能缺位。

  由於業績顯著,施傑先後被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稱號,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授予“全國優秀律師”等榮譽稱號。

  以履職平臺推動法制完善

  施傑是四川律師行業唯一的全國政協委員。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施傑在結束孫偉銘案的辯護任務後,即查閱書籍資料、收集國外經驗,馬不停蹄地四處調研,在2010年3月就向全國政協提交了“關於增加危險駕駛罪”的提案。

  他説:“我脫下了律師袍,但並沒有停下對醉駕定罪量刑的思索,慘烈的車禍和血的教訓,情理與法律的碰撞,不斷浮現在我眼前。有沒有辦法讓醉駕行為止于慘劇之前呢?作為法律人,我想到了法律的教育、震懾功能。”

  然而,最終將提案變成法規的路徑,是很不輕鬆的一件事情。“醉駕入刑”草案剛公佈,便一石激起千層浪,有人高呼,這是重刑主義的“捲土重來”;有人質疑,這是司法資源的“極大浪費”;有人擔憂,在根深蒂固的傳統酒文化面前,法律亦“無能為力”。

  面對爭議和不解,施傑樂此不疲地接受各大媒體的採訪,既在中央電視臺《今日説法》欄目中與知名社會法學家爭鳴論辯,也接受鳳凰衛視《一虎一席談》強大陣容的挑戰,舌戰群雄;他還充分利用部落格徵求意見。正如外界對他這段經歷的評價一樣,“醉駕入刑的提案,是他奔走呼號的目標”。

  如今,在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懲罰措施面前,“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深入人心。施傑本人也因積極推動“醉駕入刑”,榮獲了“CCTV2011年度法治人物”稱號,成為歷屆評選中唯一因參與立法建言獲評的律師。

  和其他律師相比,施傑最大的不一樣就是立足於個案,又不限于個案。個案的結束,對他來説,意味著新的工作的開始,就是依靠刑法的不斷修正來實現問題的終極解決。

  當發現在看似嚴格的年檢制度下,仍然存在許多弊病,施傑提出了《關於改革機動車年檢制度的提案》。由此,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研究,於今年出臺了機動車年檢改革新規定。

  《關於殘疾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建議》的提案得到了實質回應。公安部于2009年12月7日正式頒布修改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規定放寬了殘疾人獲取駕照的身體條件,允許雙下肢殘疾和右下肢殘疾等五類殘疾人駕駛機動車。

  《關於建立網路舉報長效機制的建議》的提案,一經提出即得到了中紀委、監察部的積極回應,並於當年10月開通了全國統一的紀檢監察舉報網站,建立了統一的訪問入口頁面。

  《關於建議明確規定民事案件調解期限的意見》的提案,得到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視,最終形成了《關於全國政協委員施傑建議明確規定民事案件調解期限有關問題的研究意見的報告》,明確將在立法、司法解釋、司法監督、制定工作等方面採取相應措施,有針對地解決民事案件調解期限存在的問題。

  僅2012年,針對社會熱點問題,施傑就提出了“完善案件審理期限制度”、“毒駕入刑”等14件提案。其中《關於切實保障農村學生安全上學提案》已納入政協提案工作報告進行審議。

  在7年的履職生涯中,施傑律師一直以一顆敬畏之心來對待政協委員的使命,對參政議政傾注了極大的熱情。7年時間,他一共向大會提交提案一百餘件,其中數十份已對國家相關部門決策起到了實質性的影響。

  以公益方式傳播法治精神

  按施傑自己的話來説,是用1/3的時間來從事參政議政和其他社會事務,但周圍人評價,他把2/3的時間和精力都忙於不見回報的社會事務上。

  近些年,調研、論證、參政議政事務佔去的時間越來越多,施傑有些分身乏術。2013年,在經過慎重考慮之後,鼎立與四方達律師事務所合併,施傑成為了新成立的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同時他也有了更多的時間從事社會工作。

  他説,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是他個人人生的轉捩點。

  2008年,他當選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幾個月後正逢“5·12”汶川地震。這樣的情況下,他開始重新思考認識政協委員的身份。“組織把我安排到這樣的位置,我必須對這種安排有一種基本的尊重。”

  第二天,他就帶著第一批物資進入了災區。前往災區的路,一邊是懸崖峭壁,一邊是湍急冰冷的江水,他組織的車隊在亂石和泥流中艱難前行,接近天黑才到達目的地。

  之後,第二批、第三批……他把帳篷、食物和水一次次分發給需要的受災群眾。為此,民進中央、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共四川省委統戰部、民進四川省委分別授予他“抗震救災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中共四川省紀委、四川省監察廳授予他“抗震救災工作優秀社會監督員”光榮稱號。

  施傑説,從那一刻的思考開始,一直到今天,他都覺得自己有更多理由去率先垂范做更多的事情,包括履行自己的其他職責,只是相比之下,政協委員的履職成果更為顯著。

  對律師這個行業來説,“奉獻”不僅僅是口號,而是實實在在地付出。這當中,除了金錢、物力的付出,更重要的是時間和精力的付出。

  初涉律師行業之時,施傑就多次自費北上新疆、邯鄲,南下廣州、深圳為討薪無門、遭遇職業病的農民工提供無私的法律援助,在那個年代,律師援助並沒有相應社會支撐體系,包括去新疆、深圳、邯鄲等地方的路費,基本都是律師自己墊錢。鋻於他所做的貢獻,司法部授予他“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的稱號。

  然而,他自述,並不是自己的覺悟多麼高尚,只是別人找到了自己,他覺得就是一種任務和責任。

  2011年,為了給至今仍沒有律師的縣,提供無償法律援助,中央統戰部與司法部組建了“同心律師服務團”。施傑帶領的律師團隊,被選為四川首批自願者團隊,在甘孜州得榮縣開始了為期3年的對口幫扶工作。

  同心律師的服務,不同於其他的公益項目。不是登個臺、表個態、捐點錢就可以,而是要深入到人民群眾當中,用精力和時間去奉獻。同心律師服務團所服務的地區都深處偏遠山區,交通不便,來回在路上幾乎就要佔去兩天的時間。這對以時間計算工作量的律師來説,的確需要持之以恒的奉獻精神。

  在他們制定的計劃中,將縣政府及各部門的日常法律事務諮詢、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代理,重大合同、國資轉讓、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審核,政府重要規範性文件出臺前的合規性審查,鄉鎮司法助理員和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學校、鄉鎮等相關單位的法律講座等工作進行了詳細地安排。

  2013年以前,得榮縣尚無執業律師,而各鄉鎮司法助理員是我國法律在藏區的踐行者。為了提高當地辦案能力,施傑帶領團隊在這裡辦起了司法培訓班,得榮縣在2013年終於誕生了第一位執業律師。

  施傑説,自己有時也會覺得累,但是看到那麼多人把希望寄託在自己身上,而且別人的希望很合理,他就覺得應該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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