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5.7億“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遭遇“落地難”
- 發佈時間:2014-11-22 11:06: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濟南11月22日消息(記者王成林 淄博臺記者劉江帆)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隨著我們的生活步入汽車時代,出現交通事故也在所難免,然而在眾多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當中,有一部分人或因肇事者逃逸,或因肇事與受害者雙方均無力承擔高額的醫療費而陷入困境。
遭遇飛來橫禍,這對交通事故受害者來説,本已十分不幸,若再遭遇鉅額醫藥費求救無門、延誤治療,則更是雪上加霜。同時,遇到類似情形,交警、醫院等方面更是尷尬。見死、見傷不救,不行;救了,鉅額的醫藥費,誰來承擔?
為此,2010年1月,經國務院同意,由財政部、公安部、衛生部、保監會等多部門聯合製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正式實施。所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指發生事故之後,在找不到肇事者或者肇事者無力承擔時,對受害人的救助款,也就是救命錢。
山東從2012年建立起救助制度,但是兩年的時間過去了,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城市出臺配套細則,交通事故救命錢該如何發?如何讓救命錢真正花到刀刃上?
今年10月2號,51歲的閆明臣在山東東營市墾利縣打工時,騎電動自行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至今昏迷不醒。目前閆明臣的治療費用已花費7萬元,後續的治療暫無法估計。負責閆明臣交通事故處理的墾利交警初步判定他符合救助基金的申請標準,並開具了《東營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搶救費用墊付通知書》。按照救助辦法,若通過審批,閆明臣將獲得5.7萬餘元的"救命錢"。淄博市交警支隊事故科副科長趙國良:
趙國良:事故辦案單位在判定符合救助辦法墊付的三種情形的,有辦案單位書面通知,醫療機構和受害人可以申請墊付搶救費用或者是喪葬費用,搶救費用是墊付72小時搶救費用,申請書填好以後,到當地衛生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到救助管理辦公事審核。
目前山東淄博、東營等城市都出臺了地方性的交通事故基金救助辦法,兩個多月時間裏,當地救助基金已經發放過百萬元,並且已向所有的醫療搶救機構發放了申請表。然而,並不是所有交通事故受害者都像東營的閆名臣那麼幸運。早在2012年7月1號,山東省就開始施行《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辦法規定,山東省範圍內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由於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機動車肇事後逃逸三種情況的發生,受害人不能從交強險或侵權人處得到賠償,將按照屬地原則,通過救助基金的墊付,及時獲得搶救費用或喪葬費用。如今2年過去了,截至今年7月據官方統計,全省籌措的資金達到了5.7億元,然而,這筆錢真正用在到刀刃上的卻寥寥無幾,山東17個地市,僅有青島、淄博、濰坊、濟寧、東營等幾個城市宣佈已經推行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其他地市救助細則仍在艱難推進。是什麼原因讓"救命錢"躺在賬戶裏睡大覺?對此,山東科潤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英方表示,問題主要出在執行細節和執行標準上。
劉英方:比如説發生了一個需要救助的事件以後,那麼作為一個需要救助的人,他需要向誰主張這個救命錢呢?作為一個比如説交警部門,我應該以什麼樣的依據,比如説像需要救助的人發出或者是介紹這筆救助錢,我認為還是説還沒有一個具體的實施細則出來。
從《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出臺,至今已經過去了兩年的時間,為何執行細節和標準遲遲沒有制定?到底難在哪?根據山東省救助辦法,"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運作至少涉及財政、公安、農機、衛生、保險等多個部門;資金來源則包括交強險的部分保費、財政補助、罰款、追償資金等多個渠道,是各部門協調不便造成地方細則遲遲未出臺嗎?淄博市交警支隊事故科副科長趙國良表示,不存在協調難題。
記者:現在就是從協調上來説有沒有困難?比如説只要咱交警出一個認定什麼,那邊財政就會給錢,還是還需要他們再審批呢?
趙國良:不用。每年省財政廳劃撥到淄博市的基金以後,市財政根據淄博市救助量或者是墊付數,劃撥到一個救助基金專用賬戶用於墊付。
既然不是協調困難,又是什麼原因造成了省裏政策出臺兩年多,還有接近三分之二的城市無法落實?專門從事交通事故賠償的劉化波分析,核心問題也許就是一個字,錢。
劉化波:應該還是在錢上主要是,因為它這個資金是救助基金性質的,不是強制性的,必須是有社會捐款、保險公司拿出一部分來,政府出一部分共同做這個,基金墊付後,一旦肇事者抓不住或者是查證不了的話,這個錢墊付後就追償不了了,光墊付但是沒有注入的,追償不了,你必須得不斷的注入資金才能維持一個良性運轉。
與此同時,另一個問題是,山東省2012年便出臺了基金管理辦法,但是很多城市在兩年後才出臺地方細則,省市細則時間上脫鉤情況如何處理?已經出臺了救助細則的城市採取了很多措施,以淄博市為例,當地規定,在山東省救助條例出臺後,淄博市細則出臺前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符合救助條件的,也可以享受到救助基金救助。淄博市交警支隊事故科副科長趙國良:
趙國良:山東省2012年7月1日暫行辦法實施後,符合省暫行辦法第18條,淄博市暫行辦法第16條墊付的三種情形,都在受理審核範圍之內,都給予墊付。通過轉賬支票轉到醫療機構以後,由醫療機構看看是否欠費,如果欠費就給他看扣留,已經結清的,再退還給受害人。
據了解,救助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按一定比例從交強險保費當中提取的資金、政府的財政補助、相關罰款、社會捐款等。在我國各個省份普遍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但是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資金閒置的現象。
但同時,令人欣慰的是,從已經推行救助基金城市的實踐來看,只要制定好細節、標準,推行起來並沒有那麼困難,同時也為受害人大大減輕了負擔,但是專家建議,在地方出臺細則的同時還應建立追償司法協助機制和追溯機制,確保救助基金能夠長期的運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