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工程”成“省錢”標本,逗誰呢
- 發佈時間:2014-11-22 02:31:04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議論風生
説“拆廣場建地鐵”省了拆遷費用,是個偽命題:它造成的資源浪費確實存在;而在土地增值背景下,如果當初拆遷費用於其他地方,説不定收益更大。
四年前為迎廣州亞運會,耗鉅資打造西關最大的陳家祠文化廣場;如今因地鐵8號線施工,被拆了近一半,市民直斥該“短命建築”太浪費。日前,在由廣州市選出的省十二屆人大代表到陳家祠廣場集中視察時,荔灣區政府方面回應:“不僅沒有造成浪費,還省了錢,加快了地鐵建設。”(11月21日《新快報》)
儘管説陳家祠文化廣場只是“半死”,可才使用4年就大面積拆除,難免被人列入“短命工程”之列。而對於質疑,當地有關方面回應:涉事工程總投資並非傳言中的8億,而是7.3億;陳家祠東廣場2009年就完成了土地收儲,不需要再徵遷,鋻於拆遷成本日益增加,它節省了建設成本。言下之意,如果放今天來建地鐵工程的話,拆遷費用哪止這個數?
乍看起來,“省錢説”不乏道理:因涉事廣場屬已徵用的國有用地,這避開了徵地時間的增值成本。可這賬果真就算得萬無一失?
平心而論,建了拆拆了建,反反覆復卻無需多花錢的,也只有玩“搭積木”了。而拆廣場建地鐵類的工程,必然伴隨著不小的投入。對單個的地鐵工程而言,建設成本看似省了,可對社會總財富而言,終歸已有實打實的上億元錢,就在廣場破碎之間打了水漂。説“沒有造成浪費”,誰信?
再者,“省錢説”也有些偷換概念。是的,4年前的徵遷費用要比現在的確實低很多。可這跟土地增值有關,而非建廣場的初始目的;從結果上看,它省錢了與否,也是個疑問——試想,如果當初將七八億用到其他地方,可能比現在的“效益”還要大;如果用於反哺民生,公眾也能切實受益很多。利用“少花多少錢”的倒推式結論去論證拆廣場合理,本就不合理。
建了這樓想那樓,建了廣場想地鐵。這些“短命建築”背後無不顯現一種通病:“鬼推磨”式的規劃怪圈。定規劃粗放短視,改規劃率性隨意,以廣州這事為例,地鐵工程當然不是為了圖節省拆遷成本而刻意拖到今天鑽廣場的空子,文化廣場當然也不是專為地鐵打前站“備地”的,兩大城建工程都是經過論證與規劃立項的,何以相隔短短四年時間就撞車了?撞車有無問題,誰又該為之擔責……這些不能沒個説法。
説到這,還有疑問也亟須當地給個説法:該市“8號線延長線”2007年經國家發改委批復時,並無陳家祠廣場站,如今批復增加這一站點的只是廣東省發改委,試問這樣的更改是否有效?
□王景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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