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援助與時俱進求共贏
- 發佈時間:2014-11-20 19:29:27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商務部公佈了《對外援助管理辦法(試行)》。該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援外項目可由中方與受援方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則實施,或在落實中方外部監督的前提下由受援方自主實施。這意味著條款增加了對外貿易協商的機會,受援方有了自主實施項目的可能。
為了規範對外援助管理,提高對外援助效果,日前,商務部公佈了《對外援助管理辦法(試行)》。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發展合作所副主任毛曉菁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對外援助管理辦法(試行)》與時俱進地進行了突破和創新,更加注重受援國的利益訴求和參與程度,使援外工作效益盡可能最大化。”
“值得注意的是,該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所涉及的援外項目的五種類型,包括技術援助、人力資源開發合作和志願服務項目,這三項都是人際交流方面的‘軟聯通’,這無疑也是剛剛結束的APEC北京會議促進互聯互通的體現。”毛曉菁補充道。
授人以漁
毛曉菁指出,該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援外項目可由中方與受援方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則實施,或在落實中方外部監督的前提下由受援方自主實施。“該條款增加了對外貿易協商的機會,受援方有了自主實施項目的可能,例如主持公開招標等。”
毛曉菁告訴記者:“這是我國近年來對外援助工作的創新和突破,受援國或將存在發揮主觀能動性的空間。對外援助工作將考慮受援國的具體需求,增強其在援助項目中的參與度,重視其自主發展的能力建設。”“中國在提供對外援助時應盡力為受援國培養本土人才和技術力量,幫助受援國建設基礎設施,開發利用本國資源,打好發展基礎,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獨立發展的道路。”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發展合作研究所所長王濼表示。
今年7月,國新辦發佈了《中國的對外援助(2014)》白皮書,其中就著重強調了中國堅持“授人以漁”的援助理念,注重加強對受援國的能力建設和培養,與其他發展中國家分享發展經驗和實用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培養人才,增強自主發展的造血功能。
據相關部門統計,2010年~2012年,中國共舉辦1579期官員研修班,邀請其他發展中國家政府部門近4萬名官員來華研修;向50多個國家派遣2000多名各類專家,在農業、手工藝、廣播電視、清潔能源、文化體育等領域廣泛開展技術合作,轉讓適用技術,提高受援國技術管理水準。
以人為本
“此外,該管理辦法的條例內容更加細化、豐富,讓今後的援外工作管理有章可循。《辦法(試行)》將有利於推動援外立法,這也是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精神的強力體現。”毛曉菁表示。
該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務部建立全口徑對外援助統計制度,收集、匯總和編制對外援助統計資料。“這表明我國將建立全口徑對外援助統計制度,在更大範圍內加強各部門協作,推動援外工作的管理和進行。”毛曉菁解讀説。
針對該辦法第八條所提出的“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外援助中長期政策規劃和國別援助指導意見”,毛曉菁認為“這將使指導意見更加制度化、規章化,將影響促進相關部門的貸款渠道規範等”。
此外,該辦法第六章強調了對外援助人員的管理工作,規定了對援外人員所給予的利益上的相關保障,包括基本待遇、意外保險、精神榮譽上的表彰和肯定。毛曉菁認為,“這將更好地推動援外工作的發展,畢竟援外工作終歸還是需要人來推動落實,這是‘以人為本’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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