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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稅負低收入 中國作家群體處境尷尬

  • 發佈時間:2014-11-20 00:32: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衙門作家吃低保,自由撰稿難溫飽。”在作家群體裏流傳的順口溜,形象地説明瞭一部分作家群體的生存現狀。

  在江蘇、陜西等作家群體較為集中的地區,因為稿酬標準和稿酬個稅起徵點雙低,在堅持純文學創作的作家群體中,不少完全靠寫作為生的人甚至還掙紮在貧困線上。

  “作品不如白菜豆腐值錢”

  “嘔心瀝血的作品不如白菜豆腐值錢,出去人家都以為我是老闆,不好意思説自己是作家。”陳亮説。

  陳亮是江蘇泗洪的一位農民,也是當地頗有名氣的鄉土作家。每年農閒時間,他可以創作出一二十萬字作品,但帶來的收入卻不足3萬元。

  為了支撐自己的寫作夢,這些年,陳亮陸續開過廣告公司、婚紗影樓,還搞過西瓜種植合作社。

  “這些年我發表詩作獲得的最大一筆稿酬是1500多元,有時候僅僅只有一、兩百元甚至幾十元。”陜西的“70後”詩人李小洛説。

  李小洛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對於我們大多數中青年作者來説,通過作品發表得到的稿酬非常微薄。但是這些不多的回報,對於執著于文學創作的年輕人來説,卻是不小的鼓勵。

  國內文學刊物稿酬在很長一個時期維持在較低水準。自1999年以來,我國原創作品稿酬標準一直執行每千字30元至100元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最著名的幾家文學刊物的稿酬標準約為每千字200至400元不等,省級刊物的稿酬大都為千字百元,而地市一級通常只有每千字三、五十元的稿酬。

  報告文學作家莫伸説:“一個電影劇本大約3萬字,稿酬通常都在10萬元以上,一集電視劇劇本的稿酬也可以達到上萬元甚至更高。與此相比,純文學作品的稿酬標準在文字創作的藝術門類中是最低的。”

  江蘇作家周偉以自己的小説《大馬一丈高》為例計算了小説創作的回報,這篇4萬字的小説在《小説月報》上發表後,以千字百元的標準領到了稅後稿酬3700元,後來獲得紫金山文學獎得到獎金1萬元,接著又被多家刊物轉載,每次獲得報酬約1500元。

  周偉説,創作這樣一篇能夠獲得省級獎項的作品,得到的稅後稿費及獎金共計不到3萬元,而其中花費的時間需要一年以上。

  今年9月底,國家版權局官網公佈《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根據這項於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作家原創作品每千字的稿酬由過去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80元至300元。

  雖然對比以前的老標準,新標準稿酬提升的幅度較大,但受訪作家表示,原創作品的版稅率依然為3%到10%,作家稿酬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也仍為800元。

  稿酬個稅起徵點30多年未動

  我國自1980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稿酬個稅起徵點為800元至今,經過2006年、2008年、2011年三次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全國範圍內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俗稱“個稅起徵點”)已逐步由8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但800元的稿酬個稅起徵點30多年來仍一直保持不變。

  這一標準,對於作家群體中屬於大多數的中青年作家和以寫作為生的職業作家而言,影響較大。

  周暄璞是近幾年持續保持旺盛創作力的一位陜西作家,2011年她曾因通過微網志“曬稿費”引起熱議。這位作家當年發表文字約25萬字,共計稿費2.4萬元,平均每字不足0.1元。她在微網志上慨嘆:“歡迎圍觀,歡迎嘲諷,這不只是寫作者本人的悲哀!”

  近日,周暄璞給《經濟參考報》記者算了自己近三年來的稿費收入:2011年的2.4萬元稿費是近幾年裏最高的,其他幾年的稅後稿酬均為2萬元左右。

  周暄璞説,按目前800元的稿酬個稅起徵點計算,自己每發表一部小説就要交納數百元個稅,每年交稅的總額有好幾千元。

  “幾千元對於一個辛苦創作的作家來説,其實並不是小數字。要不是我還在一家出版社供職,僅靠這些稿酬是很難養家糊口的。”周暄璞説。

  對此,陜西省作協副主席張虹認為,文學創作是一種特殊勞動,其作品特別是長篇作品要經歷較長時間的收集素材、查閱資料、構思創作、修改定稿等複雜過程完成,有的作品創作甚至要花費幾年、十幾年,甚至傾注一生。如果將文學創作同一般勞動獲得的工資、薪金收入一樣等量齊觀,按月計算稅負,則不能真實反映作家的勞動價值。

  “長期收入過低會讓作家活得有失尊嚴,如果花費大量心血完成的作品回報不如打零工的收入,這將對我國文學創作産生負面影響。”張虹説。

  普通作家淪為低收入群體

  “4個人吃一頓不到100元的飯,有2個人從來沒買過單,有人一年到頭只穿一件牛仔服。”南京作家周偉如此描述圈內朋友聚會的場景。

  由於長期稿酬標準較低和交稅比例較高,使不少潛心進行純文學創作的作家難以得到較高回報,甚至成為低收入群體。

  因為稿酬低、出版資源有限,作家之間收入差距也十分明顯。除了少數知名作家和網路作家,大多數普通作家僅靠純文學創作難以維持生計。

  北京時代華文書局副總經理王水從事出版行業十餘年,接觸過許多生活困難的作者。他認為低稿酬造成對作家人格的折磨。

  長春一名青年作家用三年時間寫作系列小説《與寂寞有染》,期間身患疾病無錢醫治,小説獲得稿費2萬元,需要扣稅2240元。編輯委婉地告訴他,如果有殘疾人證,可以少扣1120元。這位青年作家為此多次到殘聯申辦殘疾證,未果。

  “一個從事文藝創作的年輕人,如果不是為生活所迫,得要多大的勇氣,才會犧牲尊嚴去給自己辦殘疾證?”王水説。

  江蘇泗洪農民作家陳亮近年來以鄉村風土人情和傳統技藝為素材,創作了大量鄉土題材作品。據他了解,很多年輕作者都是不求回報,完全靠著對文學的熱愛苦苦支撐著創作。

  他説:“許多作家長年以面壁的寂寞和拜佛般的虔誠堅守創作,一筆筆稿酬能鼓勵更多的人留在寫作隊伍中,即使回報再低也會有人堅持,但的確也有不少作家因為生活所迫不再寫作。”

  陜西省政協委員、渭南市作家協會主席李康美長期關注中青年作家群體的成長與生存狀況。他認為,個稅起徵點過低是造成作家隊伍不穩定的原因之一,當前的稿酬徵稅政策甚至已經影響了我國作家的成長機制。

  李康美説,在傳統文學創作中極少有一夜成名的作家,每個優秀的作家都是經歷了多年生活的積澱與艱辛創作才打磨出優秀的作品。我們在基層經常能發現一些接地氣、有才華的年輕作家,眼睜睜看著這樣的好苗子放下紙筆外出打工,的確非常可惜。

  作家群體出現貧富分化

  江蘇省作協主席范小青對作家群體的分化表示了擔心。在當地,有固定工資的作協作家和早期有經濟積累改行而來的作家生活條件較好,但這兩類人在當地作家中只佔少數。90%以上的作家沒有很好的經濟基礎,需要靠副業來支撐寫作。

  即便是在江蘇這樣發達的省份,仍有不少作家生活特別困難。

  江蘇沭陽自由撰稿人仲利民説,圈內能掙錢的作家一年可以拿到上百萬,不能掙錢的月均收入還不到360元的低保線。

  周偉也表示,現在體制內作家、自由撰稿人和網路作家不僅幾乎不往來,還相互看不起,收入差距加大了群體內部的裂痕。一直存在的體制內和體制外作家的爭論,現在已經發展成為“不公平”的象徵,讓更多作家對這個群體沒有歸屬感。

  不僅如此,低收入還帶來創作取向的“異化”。稿酬低導致職業作家無法生存,一些人就走向了旁門左道。各種“書名黨”“觸電作家”“工具作家”絡繹不絕,導致純文學的主流價值取向被弱化。

  “一年寫10萬字的中篇小説最多掙3萬元,寫劇本、寫企業軟文一次就可能有幾萬元,但寫了這些東西再回來寫小説就可能是四不像了。”周偉認為,為了掙快錢、快成名,現在許多作家很浮躁,這導致好作品、有特色的作品無法産生。

  “當前中國正面臨巨大變革,卻沒有作家能沉下心來描述這個時代,這可能是文學界一個難以彌補的遺憾。”周偉説。

  多年來,陳亮看著身邊的作家朋友一個個從村裏搬進城裏,也看著他們的作品因遠離農村生活而不再接地氣。

  因為熬不住清貧,更多作家到城市“討生活”,這讓傳統文化失去了一批土生土長的記錄者,陳亮為此感到惋惜。

  對此,張虹認為,稿酬對於大多數以寫作為生的作家來説已經不再是“第二職業”收入,專業作家和帶工資進行創作正在日益減少,而以稿酬為生的自由撰稿人、網路作家則越來越多。這些“70”“80”後中青年作者在人數及創作數量上均成為當前我國文學創作的重要力量,這一群體也是我國文學創作産生優秀作家作品的基石和沃土。他們沒有工資、薪金,要在僅靠稿酬本身為生的基礎上交納較高的個稅,無疑令他們感受到稅負較重。長此以往,不利於保護和鼓勵其創作熱情。

  應放開搞活出版行業

  多位作家認為,只有通過調整現行的稿酬徵稅政策、建立優秀中青年作家保障機制,並加大對純文學刊物的扶持力度,才能有效建立作家創作的保障體系,進一步繁榮我國文藝創作。

  他們建議,儘快調整稿酬徵稅政策,建立符合文學創作規律的徵稅及文字作品定酬政策。當前個稅徵收中的“工薪所得和勞務”基本上是每月收入,而作家的稿酬不是每月收入,除中長篇作品外大多數中短篇作品每次收入僅有幾百元,甚至幾十元、十幾元、幾元,而且文學創作個體性強,缺少保障條件,很少社會投入,應當與普通勞動區別開來,其所得稅負不宜按月收入來確定。

  因此,相關立法部門應進行調研並召開專題聽證會,針對當前的稿酬水準、作家收入等實際情況,同時考慮文學創作作為高智力勞動的特殊性,加快個人所得稅法有關條款修訂進度,適度提高稿酬個稅起徵點。

  其中,一是參照當前工資、薪金個稅起徵點3500元/月的標準建立同步增長機制;二是根據作家創作實際建立分層次區別徵收的稅收體系。

  同時,還應為中青年作家提供更多保障,健全作家成長機制。相關部門可以成立專項資金,對中青年作家及其作品加大扶持和獎勵力度,優秀作品可享受稿酬及獲獎獎金免稅政策。

  此外,應進一步扶持文學刊物及文學類作品的出版發行。對純文學刊物、純文學作品的出版及文學網站加大扶持力度,可以通過政府財政保底,部分減免稅收,整合文學刊物資源、建立優秀作品刊發獎勵機制、引入社會資本辦刊辦網站等辦法,為優秀文學作品建立更通暢的刊發渠道。同時健全文學作品稿件刊發體系,逐步取消一稿一投制,對於一些刊物轉載文學作品而應加大懲罰力度。

  出版界業內人士則認為,簡單提高稿費標準並不能保證作家稿酬提高,因為出版單位的經營狀況直接決定其所能支付的稿酬水準。當前出版行業正面臨調整期,應當加快推進行業改革,促進行業放開搞活,提升行業效益,才能從根本上打牢提升作者收益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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