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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變活錢融資有了新辦法

  • 發佈時間:2014-11-18 03:32:26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張艷玲

  今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紅花紫薇花木專業合作社以流轉的122.53畝農村土地經營權為抵押,順利獲得62萬元貸款,解決了花木種植所需資金的燃眉之急,成為四川省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試點的首個受益者。

  2013年底,四川省農業廳、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等共同印發《四川省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成都市溫江區作為《方案》確定的9個試點縣(市、區)之一,迅速推動中國農業銀行溫江支行、成都銀行、成都農村商業銀行、成都市溫江區三聯融資擔保公司(下稱三聯擔保)四家公司參與試點,截至目前已實現貸款超過千萬。這一融資方式究竟是如何運作的?有著怎樣的現實意義?記者進行了調查。

  土地經營權實現獨立抵押貸款

  説起年初辦理土地經營權貸款時的情形,紅花紫薇花木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郭朝建還是有些興奮:“從溫江區農發局申領《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後,就與銀行、擔保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和反擔保抵押合同,很快就拿到了貸款。”郭朝建説。

  成都市溫江區農發局副局長吳文彬介紹,目前,像郭朝建一樣拿到貸款的已經有6戶,融資金額達1412萬元。那麼,業主、銀行、擔保公司三者之間究竟有著怎樣的關係?三聯擔保副總經理趙志強介紹,在業主與銀行的借款合同中,擔保公司作為擔保人出現,與業主承擔連帶責任,一旦業主無法清償到期借款,擔保公司就要向銀行承擔清償責任。“為了實現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權益,借款人將土地經營權作為擔保公司的反擔保措施,抵押給擔保公司。”趙志強解釋。

  “土地經營權的融資功能其實在幾年前就已經被重視。”吳文彬表示,作為國家城鄉統籌實驗區,成都在全國率先探索土地産權改革:2008年開始著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2009年開始探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辦法;2010年進一步探索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離,建立土地經營權證制度。

  然而從近幾年的實施情況看,將土地經營權獨立抵押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卻不多。郭朝建告訴記者,溫江花木産業近幾年發展很快,花木種植大戶從銀行貸款一般都要抵押苗木,還曾經出現過給花木安裝GPS定位器的事情。

  多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在現實操作中有兩大難題:一是如何確定土地經營權的價值;二是一旦抵押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土地經營權的價值要如何實現。

  價值評估與實現是塊“硬骨頭”

  在溫江所探索的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的融資模式中,銀行不再為難,但擔保公司面臨同樣的難題。此次參與試點的三聯擔保是由溫江區所屬國有公司——成都隆博投資有限公司全資設立,承擔起了在這兩個重點環節突破的任務。

  “引入第三方機構對抵押標的進行專業評估是行業通行做法,但目前在土地經營權的評估上,還沒有專業權威的評估方法,而且有經驗的評估機構也極少。”趙志強表示,根據多次商討論證,最後確定了一種多方參與的評估方法。

  結合農用地的自然因素、社會經濟因素、經營期限等影響價格因素,由政府有關部門委託評估機構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分區域每年評估發佈一次每畝農村土地經營權基準價格。“基準價格是抵押雙方進行抵押物價值認定的指導價格。”吳文彬表示。

  在委託評估公司作出評估後,根據溫江區配套出臺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價值評估辦法》,村鎮幹部、業主和村民代表參與的7人評審小組對評估價格擁有最後審定的權利。

  在土地經營權價值實現方面,按照抵押原則,擔保公司可以通過土地交易市場將土地經營權進行處置。但若土地經營權交易不活躍,長時間無法交易,設立抵押權以實現反擔保的制度設計也就變得沒有意義。

  為了避免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溫江區探索建立了農村産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由區政府出資設立專項基金,當農村産權抵押融資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之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人也未能通過市場方式有效處置抵押物歸還貸款本息時,經抵押雙方協商一致,即可提出申請,由基金對抵債資産實施收購。“作為兜底方案,這為擔保公司吃了一顆定心丸。”趙志強表示。

  “三權分離”逐步推動

  權屬明晰穩定是實現土地經營權保證貸款的基本前提。為此,溫江區專門設計了《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土地經營權他項權證》兩項確權程式,以使土地經營權權屬更加明確。在穩定性上,針對目前一年一付租金的實際,溫江認定一次性繳納三年以上土地流轉價款就取得了相對穩定的權利。

  “因為在操作環節的突破,土地經營權的融資效力開始顯現,特別是對進行規模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而言,又多了一個重要的融資渠道,達到了拓寬農業融資渠道,盤活農村産權的目的。”吳文彬表示,在這一過程中,通過對土地經營權內涵和外延的充分考慮,進一步推動了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離”。

  然而,究竟什麼是土地經營權?具有哪些權能?與所有權、承包權之間有著怎樣的利益格局?成都市農科院資訊所所長劉衛表示,由於目前《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對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的概念、內涵及三者之間的關係沒有界定,操作上缺乏法律支撐,因此當地在探索中心裏沒底。

  “隨著工作的推進,一些問題也隨之出現。”吳文彬説,比如已經確權到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如何與“兩權”分離後的承包權、經營權有效對接就是典型例子。

  此外,融資成本相對較高和週期較短也考驗著這一融資方式的市場歡迎程度。記者了解到,按照試點政策,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0%,但加上評估費、擔保費後,貸款成本一般在11.5%~14.8%之間。在融資週期上,目前溫江已辦理的借款期限均為一年,除去手續辦理和後期籌款還貸時間,業主實際使用資金時間只有10個月。“加之農業産業生産週期偏長,一年的貸款期限難解業主融資饑渴。”吳文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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