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銀行因過度授信被罰
- 發佈時間:2014-11-18 00:32:17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海銀監局近日連發7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轄區內7家商業銀行處以共計人民幣240萬元的罰款,處罰原因是這些銀行存在未依法審查申請人資料真實性、過度授信、異常交易管控不力等違法違規行為。
這7家機構包括6家中資行和1家外資行,分別為浦發信用卡中心、興業銀行信用卡中心、交行信用卡中心、民生銀行上海分行、中行上海市分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花旗銀行(中國)。
為從源頭上治理信用卡業務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防範系統性風險,上海銀監局根據銀監會《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向各銀行提出信用卡業務風險管控的六條監管要求:
一是完善授信管理機制,商業銀行董事會及其風險管理委員會應根據自身風險偏好、申請人綜合還款能力和已獲他行授信等因素,統一決策確定本行信用卡業務授信風控原則和標準。二是倡導按需授信理念,主動引導持卡人形成理性健康、量入為出的消費理念。三是加強調升固定授信額度和核給臨時授信額度管理,審慎處理持卡人頻繁上調臨時授信額度的申請。四是完善激勵機制,改變片面追求發卡量等規模性指標的業績考核政策。優化積分規則,防範積分套利風險。嚴格落實“親訪親簽”監管要求。五是加強對持卡人和收單商戶的交易監測,完善現有監測規則,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風險調查,並及時採取相應管控措施。六是規範催收管理,完善信用卡催收管理制度和流程,信用卡催收通知書應採用規範的格式、內容和相關用語,保障持卡人合法權益。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