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念斌活在“嫌犯”身份陰影下
- 發佈時間:2014-11-17 02:31:0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第三隻眼
念斌被判無罪近3個月了,可某些管理系統仍提示他是嫌犯,這無異於二度羞辱,也是善後的不到位。
日前,福建“念斌案”主角念斌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務大廳辦理護照,經過拍照、填表、採集指紋等程式之後,念斌卻被告知,他的身份資訊在出入境管理系統中顯示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護照辦理條件。此事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
事實上,早在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就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念斌無罪的終審判決。按理説,念斌已被宣判無罪,恢復了“自由身”,作為普通公民應有的出境權利也該得以保障。可沒想到,他卻被卡在辦護照這道關口上。這對剛被洗白冤情的念斌來説,無異於二度羞辱。
涉事部門工作人員將問題歸因于出入境管理系統資訊更新滯後,認為主要責任是司法機關未向其出具書面材料。這看似堂皇,問題是,這種公權力機關內部的配合銜接為什麼會出現紕漏?無罪判決生效之時,念斌的犯罪嫌疑應立即排除,公安機關也有義務及時解除對念斌的限制。念斌案已被平反近3個月,判決結果已近乎舉國皆知,可司法機關為何還未將解除出境限制的通知送達有關部門?這是工作效率低,還是對當事人權利的怠慢?
另外,相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面對已有定論的事實,仍執意消極等待司法機關公文,看似嚴守規則,其實也難掩刻板。在我國已推行生效裁判文書公開上網的情況下,要獲得福建省高院的判決上下網就知道了,為何非得在事實明瞭的情況下,對其出境延續歧視性限制?
而這種怠慢,也會向社會釋放出極其含混的資訊,那就是念斌的犯罪嫌疑仍未消除。本來8年冤獄對念斌來説就是種磨難,對此的善後不能是一紙判決和一筆賠償了事,還應主動撫平其心靈創傷,保障其合法權利。可據念斌姐姐披露,念斌回家剛兩月,當地公安網提示他還是犯罪嫌疑人,説@平潭公安還在偵查中;網上也有不少人説念斌只是鑽了當年取證不嚴謹的漏洞……這些做法,何嘗不是在揭念斌傷疤?它本質上也是善後的不到位。
而今,經媒體報道,念斌辦護照並出境治療的事或許能得以解決。可他在其他領域是否還有類似的限制尚未取消,曾背負的犯罪嫌疑是否仍在煩擾其安寧……這些不容小覷,當地公權系統也理應為其權利恢復積極作為,不能再拖再捂。
□鄧學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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