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炒新不宜窗口指導
- 發佈時間:2014-11-14 02:51:3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一家之言
如果任由操縱者在市場直接或者間接控制著價格和供給,扭曲市場信號,引誘或誤導投資者,這種被操縱的市場才與自由市場原則相悖。
蘭石重裝上市後連續走出24個漲停板,從發行價1.68元上漲到20多元;監管部門下發通知,稱蘭石重裝嚴重偏離其自身價值,要求營業部針對蘭石重裝做好風險提示,對於有關部門要求通知客戶撤單的,營業部應及時聯繫客戶傳達有關要求,加強風險提示,規勸客戶立刻撤單並不再繼續買入。
筆者認為,監管部門這種一事一議式的抑制炒新辦法,不夠規範、效果也有限,不妨專門對此做出規定,以防止蘭石重裝在股市反覆上演。
第一是對市凈率高於10倍的股票採取限制措施。前三季度,蘭石重裝每股收益僅為0.1元、每股凈資産僅為1.61元,目前市凈率超過10倍,連監管部門也認為其嚴重偏離價值,但下一個新股爆炒怎麼辦。假想一個股票被爆炒到市凈率達100倍、1000倍,是否任由其永無休止泡沫炒作?顯然,過度泡沫炒作,除了形成財富不公平再分配、別無所得,對此應予以限制。
凈資産的理論意義在於,即使上市公司倒閉清盤、股票的財務賬面價值就是每股凈資産;且2003年《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價格不得低於每股凈資産,這都説明“凈資産”與股票內在價值的緊密關聯性。另外,一家公司的凈資産總額=資産總額-負債總額,而資産總額中包括“無形及遞延資産”,也即每股凈資産也包含有“無形資産”部分,這就無需擔心每股凈資産難以反映公司“智慧財産權”等無形資産的潛在價值。
有人認為對股票交易實行價格管制,違反了自由市場原則,自由市場要求金錢、貨物的流動完全根據所有者個人自我意願而進行。筆者認為,如果任由操縱者在市場直接或者間接控制著價格和供給,扭曲市場信號,引誘或誤導投資者,這種被操縱的市場才與自由市場原則相悖;通過設計制度防止價格隨莊家心意大幅波動,正是維護自由市場原則。
第二個手段是證監會應及時使用股票停牌手段。這方面美國股市有個現成的案例。CYNK是個名不見經傳的網站,網站上完全沒有活躍用戶,零收入、零資産、員工也只有一個,但今年在不到兩個月時間內,股價最高暴漲360倍,市值飆升至60多億美元;7月11日,美國證監會(SEC)以個股“可能被操控的交易”存在疑慮為由,暫停CYNK交易十天,復牌當日股價即暴跌86%、至2.01美元,沒有幾天就跌到60美分。對此有些投資者還是認為SEC下手太晚,“如果SEC真的關心炒低價股的人,它們早應該把股票停牌”。
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證監會有權要求證券交易所暫停或者恢復上市證券的交易。筆者認為,對新股交易存在違法違規嫌疑以及市場強烈質疑的新股過度暴炒等,證監會應大膽行使暫停股票停牌權利,防止違法違規對市場破壞性蔓延。
□熊錦秋
(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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