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業修改調整自律公約
- 發佈時間:2014-11-13 20:29:29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李韶文報道隨著監管原則日趨明朗,P2P行業已開始根據監管原則進行合規性調整,以期做到行業自律。
日前,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秘書長白澄宇已對該聯盟于2012年發佈的P2P行業自律公約進行了修訂,修訂版在原則上與即將出臺的監管原則是一致的,且明確倡導P2P會員機構開展小額信貸業務。
據白澄宇介紹,修改和調整的主要內容為:第一,對參與中國小額信貸聯盟P2P行業委員會的機構定義為“小額信貸資訊仲介機構”;第二,將銀監會創新部提出的P2P監管10條原則融入到公約中;第三,進一步明確了P2P機構必須與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賬戶託管;第四,明確定義逾期90天以上的同賬齡逾期率:報告日時當前已經逾期90天以上的賬戶的未還本金總餘額/到報告日時120天以前開戶的貸款合同總金額。
據了解,中國小額信貸聯盟于2012年成立P2P行業委員會,2012年12月發佈並簽署了P2P行業自律公約,目前已經有130余家機構簽約,69家機構成為正式P2P行業委員會會員。
白澄宇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還表示,目前,中國小額信貸聯盟已與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合作,選定人民銀行參股的徵信公司上海資信作為P2P徵信平臺,初期進行試水,待P2P行業發展成熟,未來可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目前已有200個企業接入了上海資信徵信平臺,其中約有50家機構上傳了符合標準的、完備的數據,凡上傳數據符合要求的機構便可獲得上海資信提供的一些徵信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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