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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規範仲介服務 二手房仲介費可討價還價

  • 發佈時間:2014-11-12 10:15:0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鄭佳欣 實習生/何家偉)記者11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該局日前下發通知,對今年上半年推廣使用的仲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修改,把原規定仲介費按成交總價0.5%~2.5%計收的規定,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這就意味著今後二手房交易雙方可以和仲介“討價還價”了。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在通知中表示,對2014年4月23日推廣使用的廣州市房屋買賣仲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修改。原合同示範文本中合同説明第六條“根據物價部門有關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託方與房地産仲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改為“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通知精神,房地産諮詢服務收費、房地産經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房地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由委託和受託雙方,根據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品質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據悉,廣東省發改委、住建廳日前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建部關於放開房地産諮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産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廣東省決定放開房地産諮詢服務收費、房地産經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同時,通知要求地産仲介需懸挂公開價目表,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

  執行“市場調節價”後,廣州的二手房仲介費會不會上漲,會否對二手房價産生影響?對此,多數仲介表示,目前樓市整體環境不佳,在這種狀況下,仲介一般不會輕易調整服務佣金的比例。滿堂紅研究部高級經理周峰表示,官方的微調政策不會對房地産交易市場産生太大的影響,“房屋交易的收費主要是由市場情況以及仲介之間的競爭決定的”。他解釋説,買家交易前會和仲介談好佣金,仲介會根據具體的交易難度確定收費。“如果交易簡單,仲介只是負責交易流程管理,佣金自然低一些;如果房屋交易難度大,買家希望仲介可以和賣家溝通壓低價格,仲介自然收取較高佣金。此外,如果是業主獨家委託的物業,情況又不一樣。”

  據合富標準指數數據,2014年1月—10月廣州全市二手住宅套均成交總價為212萬元/套,同比2013年上漲了24.85%;中心六區套均總價233.3萬元/套,同比上漲25.6%。相較而言,番禺、蘿崗、原芳村、金沙洲等週邊及近郊片區的新盤的價格,大多在150萬元左右。合富房地産經濟研究院院長龍斌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二手交易的稅費實際上佔了更大份額,可大致計算出,二手交易過程中産生的稅費等費用,約佔總樓價的5%—13%左右。

  龍斌表示,二手樓市自身的制約因素,加上“三年社保”政策未放鬆以及流動性的鬆動程度始終堅持適度為主等因素,預計四季度廣州二手樓市的回升速度仍然會較溫和。價格方面,由於市場信心有所恢復,價格有所回調的“筍盤”或會逐漸減少,預計價格穩中小幅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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