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滬港通試點資金流動
- 發佈時間:2014-11-11 15:30:58 來源:新民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連建明)昨天證監會發佈滬港通17日正式推出的公告後,央行與證監會發佈《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是規範相關資金流動的又一個滬港通配套文件。通知指出,香港中央結算公司在境內銀行開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後,開立人民幣滬股通專用存款賬戶,專門用於滬股通相關業務資金往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香港中央結算公司融入資金的額度不得超過當日滬股通結算所需資金規模,融資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天。
根據通知,香港中央結算公司可根據相關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在境內銀行開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後,開立人民幣滬股通專用存款賬戶,專門用於滬股通相關業務資金往來。
香港中央結算公司開立的人民幣滬股通專用存款賬戶主要用於匯入滬股通證券交易應付結算資金、應付風險管理資金、應付稅款和應付費用,收取滬股通證券交易應收結算資金、現金股利等公司行為相關資金、賬戶孳生利息和退回的風險管理資金等。
該賬戶的支出範圍包括,支付滬股通證券交易應付結算資金、應付風險管理資金、應付稅款和應付費用;匯出滬股通證券交易應收結算資金、現金股利等公司行為相關資金、賬戶孳生利息和退回的風險管理資金;支付因滬股通證券交易結算所融入資金的本息等。
通知説,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可按有關規定在香港的銀行開立港股通銀行結算賬戶,專門用於港股通相關業務資金往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或其分公司可在境內銀行開立人民幣港股通專用存款賬戶,專門用於港股通相關業務資金往來。
此外,香港中央結算公司因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無法從香港匯入滬股通結算資金的,可以從境內開戶銀行融入人民幣資金用於資金結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因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無法從境內匯出港股通結算資金的,可以從香港開戶銀行融入人民幣資金用於資金結算。融入資金的額度不得超過當日結算所需資金規模,融資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天。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和香港中央結算公司應當在每月結束後的8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報送滬港通相關資金資訊,包括賬戶資金收付和賬戶融資資訊等。
通知要求,兩家結算公司的境內開戶銀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等義務,配合監管部門做好跨境資金監測管理工作。
滬港通涉及兩個以不同貨幣交易的市場,但均以人民幣交易,即香港投資者投資滬股通,以人民幣交易;上海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香港股票,以人民幣與證券公司或經紀商進行交收,而券商則要將人民幣換成港幣買股票。由此,兩地需要開設專用結算賬戶,央行與證監會出臺的這個通知就是為了保障滬港通試點順利進行。
滬港通正式推出消息出臺刺激了昨天的滬港市場,上證指數昨天報收2473.67點,大漲2.3%,不僅創出今年新高,也是近3年的新高。恒生指數雖然高開低走,但還是報收23744.7點,上漲194.46點,漲幅達到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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