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暗戰升級:茅臺投訴1919“傾銷”其産品
- 發佈時間:2014-11-10 22:1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成都11月10日電 (劉彥君)10日,“雙十一”前夕,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茅臺”今日正式向四川省工商局投訴四川壹玖壹玖酒類供應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1919”)的低價促銷行為,稱其涉嫌“傾銷”其53度飛天茅臺,而該産品是茅臺核心産品。
據了解,這是繼11月6日,茅臺發佈“敬告消費者書”中與多家電商平臺撇清關係後再出“狠招”。對此,1919作為新三板上市公司,也立即發出通告回應:“已接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並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諾,近期將以書面形式進行回復。”
此外,1919董事長楊陵江還表示,公司作為國內酒類流通行業的第一家公眾公司,將接受國家法律監管,並已聘請律師積極應訴。“我們將堅持遵守市場規律,繼續完成所有‘雙十一’促銷活動,今天晚上淩晨正式啟動。”
隨後,記者也從四川省工商局相關人士處證實,該局已收到投訴信,目前尚在跟各方了解情況,尚未立案。
低價“傾銷”行為是指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實際上,低價傾銷過往更多被用於國際貿易中。
“傾銷一般是指國際交易上,以低於成本價來進行銷售,對他國的産品造成傷害。”四川元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麗萍表示,而在國內市場來看,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長期、持續的低於成本價銷售,這種行為定義為傾銷行為。“如果只是一個季節性的、或者為了清理庫存、或特殊原因,並不違反國內的相關法律法規,酒類電商‘雙十一’這種,應屬於正常的促銷手段。只要這裡面不存在價格欺詐、以次充好等行為,都應屬於合法行為。”
據了解,雙十一期間,1919推出的“1瓶53度飛天茅臺+1瓶52度五糧液”的限時限購套餐價格是1111元/套,這被認為是目前業內最低價。除了1919以外,以中酒網、酒仙網等為代表的酒類電商先後推出大型低價促銷活動,主要白酒流通品牌價格大幅降低。
這也引起了多家酒廠不滿,上周,茅臺、五糧液、劍南春、郎酒以及汾酒等相繼發佈聲明稱,參加“雙十一”活動的部分酒類電商為非授權渠道,請消費者在購買時注意鑒別。雙方陷入“口水戰”。
“參加‘雙十一’活動,全是為了塑造品牌的需要,如果缺席,諸如資金鏈斷裂等質疑之聲就會傳開。”楊陵江坦言,但參加活動,還是會面臨賬面上的直接虧損,而且其他方面也有無形的巨大投入。“比如從一個月前就開始進行準備,前後投入了近700人次的人力隊伍,並壓了超過2億元的貨。”
“酒類電商佔白酒市場總量不足1%,白酒企業不可能因為1%的銷量去得罪99%的傳統渠道代理商的價差利益。”針對酒企“圍剿”酒類電商的做法,知名白酒行銷專家肖竹青表示,“有人願賣、有人願意買”才是關鍵點,分渠道、分品种經營,是可以實現電商與傳統渠道和諧共處的,“電商是趨勢,酒廠需要正視這個趨勢,並因勢利導,野蠻的封殺和阻止並不能阻止趨勢的前行。”
和以往某些酒企“單挑”電商渠道相比,此次事件為何越演越烈?更令消費者擔憂的是,網上真的售賣假酒嗎?
“我們對廠家的做法表示理解,但1919敢對賣出去的産品負責。”1919酒類直供董事長楊陵江表示,消費者喜歡的方式才是最好的銷售方式,“雙十一”就只有一天,而且促銷也是限量的,一人一瓶或兩瓶,甚至於傳統經銷商和廠家都可以加入,沒必要封殺,但它們的思路還沒調過頭來。
五糧液在“雙十一”前夕也對消費者發出聲明,對“雙十一”購物狂歡節“新品五糧液52度500ml”特價僅為回饋消費者,與品牌商價格體系無關,該商品促銷價格僅限于“雙十一”當天,“雙十一”後,將不進行惡性的低價競爭,願意維護良好的價格。
“其實通過電商渠道模式來銷售是對傳統銷售的一種補充,酒企發聲明與電商平臺撇清關係是兩回事,其一,酒企是否與電商平臺合作,關鍵是看對企業是否有利。有的企業不完全贊同電商這種形式和意識,各個企業發展不一樣,商業轉換也不一樣。其二,現在的電商平臺,總的來講都不是很完善,電商如何才能保證貨真價實,這個是需要在實踐中探索才能看到,這也與各個電商平臺的誠信度和實力有關。”白酒金三角協會副秘書長楊榮生告訴記者。
楊榮生認為,如果電商平臺從經銷商手中拿貨,就要看他們的進貨渠道,廠家認不認可,經銷商是廠家授權,沒有經過授權的就不敢保證。
截至三季度,白酒企業的經營情況仍未有實質改善,16家白酒上市公司中,有14家企業前三季凈利潤全線下滑。茅臺、五糧液、洋河股份等前三季凈利均同比下滑,其中貴州茅臺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217.18億元,同比微降0.99%,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6.93億元,同比下降3.4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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